浙江生育服务包来了!具体内容、支付标准、查看方式……

浙江生育服务包政策已经实施

都具体包含什么服务?怎么收费?

相关信息一起来看!




浙江统一实行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



日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推出覆盖生育全周期的浙江专属生育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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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下同)


01
制定生育服务包


按照临床必需原则,制定覆盖孕期基础检查项目的产前检查服务包,区分自然分娩、剖宫产的住院分娩服务包以及用于新生儿健康监测的母婴同室服务包。

产前检查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3450元;

自然分娩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6200元;

剖宫产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7150元;

母婴同室服务包的支付限额标准为345元

难产分娩的,在自然分娩服务包基础上增加1000元。自然分娩转剖宫产的,在剖宫产服务包基础上增加1650元。

生育多胞胎的,产前检查服务包增加1000元/胎,自然分娩服务包增加2000元/胎,剖宫产服务包增加2700元/胎,母婴同室服务包按新生儿人数计。生育服务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生育服务包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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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按标准全额保障


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享受统一的生育服务包保障政策,生育服务包范围和支付限额标准以内的费用,予以全额保障。生育服务包范围以外或超过支付限额标准的费用(含医疗费用),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03
按周期享受待遇


每个生育周期(以确认妊娠到妊娠终止为一个周期),可享受一次生育服务包。周期内终止妊娠的,停止当期待遇享受,待再次妊娠后按新周期计算。


04
规范就医管理


在浙江省内生育,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所发生的生育服务包内费用,统一通过“生育门诊”“生育住院”类别上传结算,省内实施联网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发生的生育服务包相关费用纳入零星报销范围,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在该生育周期结束后,通过“浙里办”线上或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照生育服务包的范围及支付限额标准报销。


05
统一付费方式


产前检查的门诊费用和住院分娩期间的所有费用,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按所在统筹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算,暂不纳入按病组(DRG)付费范围。


06
基金列支渠道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服务包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列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服务包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列支。

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范围的门诊产前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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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如何查询使用服务包情况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进入“浙里医保”,在“医保账户”的消费记录中找到产检费用记录,点击结算明细。若使用了生育服务包,会显示“其他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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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浙里办APP




浙江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此基础上,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即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98天。

法律法规、国家对产假天数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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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医保、浙里办APP、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周周-赵朋玥

▌图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