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8日*ST豆神公开信息显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窦昕、副总裁陈钊、池燕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公司治理方面2020年末就出售江南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信安)股权与共青城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众智)和马莉签署了股权协议和相关承诺函,其中关于股权转让款的约定不清晰、内容存在歧义,导致后续交易发生纠纷继而引发仲裁事项,公司面临重大法律风险。你公司未能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防范上述问题的发生,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规范。(二)信息披露方面1.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共青城众智和马莉就江南信安股权转让纠纷等相关事宜提起仲裁申请的相关情况。存在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的问题。2.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一是你公司未披露向共青城众智和马莉出具《承诺函》的有关情况,关于江南信安股权交易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二是你公司2022年6月在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未能客观、完整反映直播带货业务的具体情况,未充分提示业务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三是你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中披露“计划将与字节跳动联合发起‘字节跳动教育产业联盟’”相关内容后,于2023年6月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表示并不存在“字节跳动教育联盟”,前述内容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工作计划。公司未对所述事项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未说明是公司单方面的合作意向,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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