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备受关注的北京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听证会结束,25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调价。这标志着,实施7年的北京地铁的“2元到底”的时代即将终结。
北京地铁的费用一下涨1.5倍甚至是几倍,幅度不小,肯定有不少人接受不了。可是在听证会上没有人反对,而且是全票通过,于是网友很唏嘘,这些代表,你们的反对票是被没收了吗?
逢听必涨:反对票,去哪儿了?
从以往看,此幕在许多听证“舞台”都有过上演,如:水价听证会一人反对;每月垃圾费听证会上二人反对;电价调整听证会只有一人反对……永远都是反对票少,同意的多。于是面对涨价,带给公众的一个巨大的疑问:听证会都是什么人在参加?什么样的人才会成为听证代表?
谁能成为听证代表
在听证代表的构成中,一般包括三类: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方面的专家代表、受管制或受保护利益的代表以及受听证事项影响的公共利益的代表。第一类代表一般由行政机关委派或聘请,后两类一般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由于后两类是社会代表,其人选确定对决策的出台很关键,,因为这关系到其能否代表多数社会公众的意见发声。
听证会中的“托”
实践中,有些听证组织者为了决策能顺利过关,在社会代表的人数设置以及人选确定上做文章,排除不同声音,人为造成听证会上声音一致,决策高票通过。如消费者,经常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的,难免有“托”之嫌。这类听证忽悠,在各地已有过一些。
要明确听证代表人选确定主体的责任,如果公民代表人选确定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有证据证明不是通过随机选取的,则应当以听证程序违法为由,重新组织听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此一来,才能将原有要求听证代表具有奉献精神的规定,转为对代表人选确定主体责任的约束,使其在代表人选确定上真正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代表,则听证忽悠或许才可以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