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手机腾讯网
腾讯网首页
·新物权法草案加强对国有资产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物权法草案六审 细化征收补偿 ·物权法草案:车位车库应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物权法草案今审议 涉及房屋70年使用期问题 ·公共利益界定成物权法争议点 建议人大表决
·第一财经:经济长征与物权法 ·法学专家解读:财产平等是最重要原则 ·瞭望新闻周刊:物权法三大争议形成共识 ·信息时报:不能光指望物权法保护我们钱包 ·新华视点:公产私产 孰先孰后?聚焦物权法 ·专家称物权法平等保护公产私产不违反宪法
房价成本, 不能公开的秘密?
经济适用房 “适用”谁?
国务院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不被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关于会所:由于会所绝大多数是作为独立的房屋由开发商出售或出租经营的,一般不作为建筑物附属设施归业主共所,因此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删去了有关会所归属的规定。
关于小区道路归属: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界定了小区道路归属,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什么是物权? 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