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2020年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7月12日17时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通报全文:
2020年7月7日,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毁路边护栏,冲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调查,现将该案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7月7日12时12分,一辆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公安、消防、应急、交通、武警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搜救工作,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1人未受伤。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安顺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赴安顺开展工作。安顺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男,52岁,安顺市西秀区人,离异,案发时系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车队驾驶员,已在案件中死亡。
(二)认定主要事实
案件起因。2016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经调查走访,张某钢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工作时分到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为自管公产承租人,2016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义》,协议补偿72542.94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2.案件经过。7月7日上午8时50分,张某钢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要提前交接班(正常交接班为中午12时)。8时52分,张某钢回到住处。9时4分,张某钢在住处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后将白酒装入饮料瓶,然后用黑色塑料袋带着前往交接班。10时55分,张某钢与对班驾驶员在安顺客运东站完成交接班。11时2分,张某钢驾驶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车从客运东站出发,11时37分到达火车站终点站,乘客全部下车。11时39分,张某钢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其女友,流露出厌世情绪。11时47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12时9分,张某钢趁乘客到站上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12时12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5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3.案件后果。案件导致公交车上,包括张某钢在内21人死亡,15人受伤。
三、案件性质及理由
经侦查查明,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主要理由如下:
(一)经对张某钢尸体解剖和物证检验,其系溺水死亡,未发现致死性疾病,在其胃内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检材中检出乙醇(其中,在心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64.46毫克/100毫升),排除安眠镇静类抗精神失常类、毒品等常见毒药物。从现场提取的饮料瓶中,检验出含乙醇成分的液体200毫升。经调查,张某钢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
(二)涉案公交车为纯电动城市客车,2019年10月投入使用。经鉴定,案发时该车制动系、行驶系、转向系符合国家标准,无机械性故障。
(三)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四、其他相关问题
关于网传张某钢女儿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杀的调查情况。经查,张某钢无女儿,仅与前妻育有一子,今年25岁。网传内容为谣言,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特此通报。
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安顺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2日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7月11日结束。从7月7日至11日5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2100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7月11日12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房屋被拆迁”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