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违规!深足足协杯仅上两名U23 被判0-3输申花

腾讯体育5月1日讯 足协杯第4轮,深圳和申花的较量,申花凭借莫雷诺的进球最终1-0小胜深圳。不过这场比赛,深足没有执行足协杯赛场的U-23球员规定,全场比赛只派上了2名U-23球员,最终被判0-3负,这也是赛季新政出台后首例正赛违规。【足协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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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U23球员祖鹏超控球
2019赛季中超、中甲联赛的U-23球员出场规定,与上赛季发生了变化,不再与外援挂钩。而是直接规定,即如果没有国字号征调减免的话,每场比赛中超球队必须有3名U-23球员登场,其中1名U-23球员首发。
而联赛的U-23球员使用规定发生变化,同样的改变也带到了足协杯赛场。足协杯的较量中,中超、中甲球队面对中乙、业余球队时,只能使用全华班出战,这个规定球迷们已经熟悉,而中超和中甲球队交手时,按照中甲球队的外援使用规定执行,这也不难理解,上赛季外界就已经熟悉这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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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足协杯的U-23球员使用规定,中国足协也有明确规定,“当参加足协杯的比赛时,执行当年相应级别联赛要求的U-23球员规定。”这就意味着,无论中超球队是面对同级别对手,还是中甲、中乙球队,每场比赛都必须使用3名U-23球员,其中包括1名首发U-23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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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的规章制度
深圳和申花的比赛,首发派上了2名U-23球员,即祖鹏超和周鑫,而深圳的替补席只有1名U-23球员,即陈阜俊。深圳全场比赛的3个换人名额,都没有用在陈阜俊身上,金强、张源和王大龙分别登场。这也就意味着,深圳全场比赛只使用了2名U-23球员。
根据规定,参加足协杯的中乙球队,还需要执行U-21球员政策,泰州远大和富力的比赛中,泰州远大为了完成U-21球员任务,最后时刻用18岁的门将曹国峻换下前场球员高鑫渝,由于不是对位换人,曹国峻并非穿着门将装备登场。
违反U-23球员规定被判负的案例,2018赛季的中超预备队联赛曾经出现,泰达和鲁能预备队,由于未执行规定,分别被判0-3输球。值得一提的是,鲁能预备队是2-1战胜国安预备队,最终改判国安赢球,而泰达预备队则是2-1击败了华夏预备队,最终改判华夏3-0赢球。
暂时还不清楚深圳队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仅让2名U23出场。目前,各级国家队集训都已经结束,深圳队没有减免的理由。如果没有极特殊理由,原则上来说,深圳队的行为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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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杯官方战报中判定深足违规0-3负
根据足协的规定,如果有球队违反U-23球员使用规定,将判该队0-3告负。虽然深圳最终0-1不敌申花,未能闯入16强,判深圳0-3告负不影响到实际结果,但足协有可能会视情节对深圳做出进一步的处罚,包括罚款在内。(扎库米)
附本场比赛双方出场名单:
深圳佳兆业(5-3-2):
门将:1-关震;
后卫:18-徐洋(88’29-王大龙)、4-乔巍、13-王伟龙、25-王鹏、17-周鑫(U23)
中场:30-崔民、21-蔡镜源(80’11-张远)、39-甘超;
前锋:7-卡马拉、27-祖鹏超(U23)(71’26-金强);
替补未出场:9-普雷西亚多、10-塞尔纳斯、16-周亚君、32-陈阜俊(U23);
上海申花(3-5-2):
门将:12-陈钊(U23)
后卫:32-艾迪、6-栗鹏、5-朱辰杰(U23)
中场:31-王伟、26-钱杰给(85’37-孙世林)、39-丛震(U23)、13-瓜林、8-张璐;
前锋:10-莫雷诺、11-罗梅罗(66’28-曹赟定);
替补未出场:27-李帅、14-孙凯、23-柏佳骏、29-周俊辰(U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