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拟大修电子交易法 助推数字交易

问AI · 风险导向监管如何让电子服务更丝滑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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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9月29日报道,政府副发言人透露,泰国政府推进大规模修订电子交易法,支持自动合同、电子支票和电子汇票,提升电子签名和身份验证,增强数字交易信心。

2026年9月29日,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表示,已向内阁提交《电子交易法》草案,以修订电子交易相关法律,使其适应当前交易形式和技术,旨在推动电子交易成为主要渠道,替代传统纸质文件,但并不禁止民众或企业继续按常规使用纸质文件交易。

该法律草案将扩大电子交易覆盖范围,并明确电子数据和电子方法的法律效力,以减少争议、增强国内及国际贸易交易信心,并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保持一致。

要点之一是承认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前提是采用可信电子方法或电子交易发展办公室规定的方法,并规定电子印花税须按照税务局规定的准则和方式进行。

此外,草案还支持以“自动化系统”订立合同,规定由无人工干预的系统自动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能够按常规方式预期系统运行的条件下,可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发送和接收确认规则。

另一重点是增加“电子可转让票据”章节,以支持电子形式的汇票、本票和支票,使其与纸质票据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规定电子可信方式下的占有、交付、背书以及修改或变更数据的规则,以支持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使用电子票据进行支付和商品服务交换。

草案还增加7类电子交易服务准则,包括身份验证或确认服务、电子签名服务、时间和日期戳服务、电子数据接收发送或存储服务、网站或域名注册认证服务、电子可转让票据系统服务,以及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同时,草案将调整监管机制,按风险等级规定服务提供商的职责,即采用风险导向方法。服务提供商须使用可信方法创建、发送、接收、保存或处理数据,并保存作为交易证据的数据,且须对未履行法律规定职责造成的损害负责。

在服务提供商认证方面,草案规定两种途径:服务提供商可向电子交易发展办公室申请认证,或由该办公室认证采用国际公认标准方法的服务提供商。该办公室将公布获认证名单供公众查询;如出现影响服务可信度的情况,须立即向用户公众公告。

对于电子数据及由电子数据生成的打印件,草案规定其可作为法律上可采信的文件或证据。如有人质疑电子数据的可信度,质疑方承担举证责任和证明费用。同时,相关机构就小额消费者保护、机构权限范围及标准监管明确性提出补充意见,将纳入后续法案审议。

拉丽达表示,草案规定过渡条款,使依据原法律获得许可的数字身份验证和确认服务经营者,视为新法下获认证的服务提供商。同时,2022年《数字服务平台业务须告知皇家法令》将继续适用,直至有关数字服务平台业务的法律生效。

如果该法案按法律程序通过并在政府公报公布,将在公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目前已准备26份次级法律,包括2份皇家法令、3份部级法规和21份公告。

拉丽达说:“此次法律修订旨在让数字交易规则清晰并跟上技术发展,从身份验证、电子签名和印章、自动合同,到支票和电子票据,使民众和企业交易更便捷、安全,并对法律效力更有信心,同时支持数字贸易,提升国家竞争力。”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