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法院驳回“沙玛母子及老板保罗”洗钱案 涉迪艾康集团250万泰铢

问AI · 沙玛反庞氏背景与此案指控有何深层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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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9月25日报道,刑事法院判决驳回“沙玛母子及老板保罗”共同洗钱及串谋洗钱迪艾康集团250万泰铢案。

2026年9月25日,拉差达披色路刑事法院审判庭安排听取洗钱案案号 F6/2568 的判决。

特别案件检察署第1办公室作为原告,起诉沙玛(泰国反庞氏骗局联盟前主席、人民国家力量党前副发言人)、沙玛的母亲威拉婉,以及瓦拉蓬(又名老板保罗,迪艾康集团前首席执行官),并将相关公司列为被告。

上述被告分别被列为第1至第4名被告,罪名是共同洗钱及串谋洗钱迪艾康集团250万泰铢。

最新消息,刑事法院判决驳回对沙玛、威拉婉和瓦拉蓬的上述指控。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