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9月29日。本次《征求意见稿》共推出七大优化举措,涵盖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条件、优化租房提取、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提取、支持住房装修提取、支持物业费提取、提高提取频次、规范补缴提取等。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分析师杨永俊指出,此次广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广州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举措。广州也是首批响应并出台配套细则的重点城市之一。这意味着,公积金制度正在从“本地购房支持工具”向“跨区域居住保障工具”转型,使用范围更广、场景更多、灵活度更高。
在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以非按揭方式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在支付购房款后申请提取;以非按揭方式购买异地住房的,在支付购房款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杨永俊表示,原政策原则上仅限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及部分与广州市公积金互认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新政拟全面放开全国购房提取限制,意味着缴存人在全国任何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均可提取广州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一举措顺应了当前人口流动和跨城置业趋势,有助于提高存量公积金资金的跨区域使用效率,为购房人异地购房提供便利。对在广州缴存、回老家买房,或在其他城市工作置业的人群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实质性利好。过去公积金“钱在账上、用不出去”的尴尬,有望得到缓解。
租房提取额度也大幅提升。《征求意见稿》提出,缴存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租房自住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第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同一套住房月提取总额不超过每月租金且不超过5000元。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家庭月提取额度不超过每月租金且不超过本市在职职工最高月缴存额。第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个人月提取额度上限调高至25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结转至次年。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提取额度可以上浮40%。第三,租住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月提取额度不超过每月租金。这一组调整,明显向无房家庭、多孩家庭和公租房租户倾斜。尤其是二孩及以上家庭,提取额度上浮40%,体现了对多孩家庭居住压力的政策关怀。租房提取额度提高,也有助于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住有所居”,而不是只服务于“买房”。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公积金新增装修、物业费、老旧住房更新三大提取场景。其中装修提取是本次落实国务院新条例的核心新增场景。按照意见稿,缴存人装修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一方式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一缴存人再次以装修申请提取需间隔满10年。第一,提供具有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发票的,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且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1300元/平方米。第二,无法提供具有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发票,但持有住房满10年以上的,每套住房提取总额按房屋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标准核算。这意味着,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买房、租房,还可以用于装修、物业费、老旧住房更新。对于持有老房子的家庭来说,这提供了一条新的资金支持渠道;对于装修市场、物业行业和城市更新来说,也释放了新的需求。在存量房时代,房子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公积金提取场景向装修、物业、老旧更新延伸,正好契合了居住品质提升的大趋势。
综合来看,广州此次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稿,释放了几个重要信号。第一,公积金使用范围从本地扩展到全国,顺应人口流动和跨城置业趋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租房提取额度提升,向无房家庭、多孩家庭、公租房租户倾斜,强化住房保障功能。第三,新增装修、物业费、老旧住房更新提取场景,支持存量房品质提升和城市更新。第四,提高提取频次、规范补缴提取,让公积金管理更灵活、更规范。对缴存人来说,这意味着公积金不再只是“买房专用金”,而是可以覆盖购房、租房、装修、物业、老旧更新等多种居住场景的“居住保障金”。对楼市来说,这也有助于降低居民居住成本,释放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然,目前仍是征求意见稿,具体落地细则还需以正式文件为准。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9月29日,缴存人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反馈意见。如果你在广州缴存公积金,或者有跨城购房、租房、装修、老旧住房更新等需求,不妨认真关注这次政策调整,看看自己能否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