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汾市永和县等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撤销的批复
晋政函〔2026〕98号
忻州市、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静乐县原杜家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关于撤销宁武县石家庄镇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关于划分永和县交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汾市永和县交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二、同意撤销忻州市静乐县杜家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忻州市宁武县石家庄镇集中供水水源等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临汾市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田化肥、农药含量等的检测,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准保护区内生产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四、永和县交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相关空间矢量信息要同步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本文部分公开)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