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新源县税务局确认的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新源县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欠税公告数据清册自然人.xlsx
欠税公告数据清册个体工商户.xlsx
欠税公告数据清册-单位.xlsx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
2026年9月16日
监制:李列红
审核:肖伊红
责编:张 洁
编辑:热 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新源县税务局确认的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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