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提醒告诫书 ●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旅游、餐饮、购物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法治观念,压实主体责任。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增强价格自律意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守价格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交通运输、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各相关经营主体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外收费。各相关经营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规范促销行为,杜绝价格欺诈。各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五、提升服务品质,健全管理机制。各相关经营主体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自觉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

六、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引领作用。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对经提醒告诫后仍实施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依法公开曝光。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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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孙啸武  崔志超

终审 | 丁明波  黄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