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文社9月14日报道,候补上议院议员团体向选举委员会递交第100封、也是最后一封函,要求其在就上议院议员选举串通案表决前,明确证据,公开投票结果,保持透明,不得拖延,并警告若采信证人翻供,必须控报假案。
2026年9月14日,警察中将坎罗普作为候补上议院议员团体代表及团队,跟进工作并向选举委员会递交最后一封函,涉及审议上议院议员选举串通案。他公开表示,候补上议院议员团体已持续两年要求选举委员会公正、诚实地管理上议院议员选举,自2024年6月28日上议院议员选举结束次日起,至今已向选举委员会递交超过100封函。
本次被视为最后一封函,委托工作人员直接送交选举委员会全部7名委员,供其在裁决前参考,因为各项证据已向公众公开并十分清楚。
同时,他们还对现任选举委员会提出疑点,并质疑其资格,因为共有4名选举委员会委员获得现任上议院议员认证,且得票压倒性,其中多数来自被指控的138人上议院议员团体;另有1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国家反贪委员会办公室仍有投诉待处理,可能违反“具备明显诚实正直”的原则。上述情形令人担忧2017年选举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问题,即选举委员会委员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及与被告有关联。因此要求全部7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凭理智、良知和精神,依据证据直接审议。
警察中将坎罗普还表示,希望今天的审议清晰透明,要求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详细说明其裁决、赞成、不赞成或异议的理由,以便日后法律审查。他相信法律审查一定会发生,并要求选举委员会直接公布表决结果,不要神秘或拖延,例如明确说明表决结果是几比几,是否如传闻为5比2,以及将决定对多少人提诉。至于可能需要60天制作的中心裁决书,社会可以等待,但表决结果必须立即明确,以免社会困惑。
当记者问及关键证人投诉遭特别调查厅人员恐吓而不得不翻供,是否会影响选举委员会表决时,警察中将坎罗普表示,该证人曾与律师一起亲自向第26号调查组作证2至3次,有调查人员和检察官共同听取,证词已提交选举委员会全部7名委员,以批准按第65条将其列为证人。该批准由选举委员会本身作出,而非第26号调查组,因此选举委员会从一开始就知悉卷宗细节。
此外,第26号调查组已于7月17日将卷宗送交选举委员会秘书处,并在该办公室流程中持续至8月底至9月初,期间证人未有任何动作。随后,阿努廷·参威拉恭政府于9月4日上任,并于9月14日设立第36号审议小组,该证人才刚刚请求翻供,这属于不正常情况。
此外,还有说法称名单是他自己写的、不属实。但本人自2024年6月28日起就曾将第一份名单向媒体报告,而该名单是在6月27日上议院议员选举当天收到的。第26号调查组卷宗中的另外10多份名单也有真实作者,分别在不同酒店写成,并已作证。因此声称名单是自己编造,只是指控;如果选举委员会采信,就必须重新以常人标准审视,而选举委员会应具备高于常人的标准。
警察中将坎罗普还表示,最高法院曾有判决先例作为准则:证人在很长时间后才翻供,且没有新细节推翻原证词,将不予采信;在特别调查厅的特别案件卷宗中,调查人员也不采信此次翻供。因为该证人是前下议院议员,亲自作证,声称遭黑衣人恐吓却没有证据,没有报刑事案,也没有请求额外安全保护,因此没有分量。但如果选举委员会要采信翻供,就必须立即以报假案罪名对该证人提起刑事诉讼,并下令取消或撤销第65条证人保护权利。这必须问:选举委员会是否已经这样做?
至于可能对后一批被告,即第140至229号,撤销投诉,最后只剩89人被送办,而后批名单大多是蓝色政党执行委员。警察中将坎罗普认为,翻供证人属于当天在会议室内的关键证人,可以指认相关人员和被指控的政党执行委员。如果某些选举委员会委员试图重视翻供证人来撤销投诉,这值得注意。
不过,如果此卷宗进入最高法院,法院有权调查第26号调查组原有卷宗,并全面补充调查证据。他相信真相一定会在法院层面显现。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