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拉质疑16号证人翻供泰国上议院舞弊案,指文件在送交案卷后出现,并质疑5:2决议

问AI · 翻供信时间线对案件审查透明度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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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9月14日报道,威拉,民众反贪网络法律工作组负责人,通过脸书发帖,就“16号证人”在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案中请求撤回证词的信件被公开一事发表评论。他表示,此前关注此案的民间方面,包括自由法、披立、颂猜以及他本人,从未见过该信件。

威拉提出质疑,公开撤回证词的信件可能会让社会认为,由多数票5比2决定不起诉全部229名被告的第36号争议裁决小组委员会,已经正确审查了事实,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16号证人(已撤回证词)是不可信的证人。

然而,威拉指出,在选举委员会中央调查与审讯委员会第26组的工作中,16号证人的证词被详细记录在案卷第1056-1060页。该证人提供了关于自2024年4月底以来被指控为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的过程,包括被指控参与策划的人员,以及在朗南地区某酒店举行的会议。

威拉表示,16号证人被视为关键证人,因为其声称自己是参与者,并知晓多个阶段的事件。证词内容涉及被指控为主要策划者的个人,因此认为该证人撤回证词可能对案件走向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威拉还质疑撤回证词的时间点,指出原先16号证人是主动前来提供信息,并未出现被强迫或威胁的情形。但请求撤回证词时,却没有亲自前往选举委员会,而是通过寄送信件的方式,该信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威拉还指出,该信件是在中央调查与审讯委员会第26组向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提交报告之后,以及在选举委员会秘书长于2025年9月15日将案件摘要提交给选举委员会之后才出现的。

随后,在选举委员会收到该撤回证词请求信后,任命了第36号争议裁决小组委员会来审议案卷,之后该小组委员会以5比2的多数票决定不起诉全部229名被告。

因此,威拉质疑上述事件顺序的关联性,并强调此次公开撤回证词请求信并未消除疑虑,反而揭示了应进一步调查的问题。他在帖子末尾附上了话题标签“#越辩解越显其罪”和“#罪犯总会留下痕迹”。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