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28名候选人明知资格不符仍签同意书因何?
泰国中文社9月3日报道,2026年9月3日,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435/2569号新闻。
选举委员会决议对28名名单制下议院议员候选人提起刑事诉讼,因他们在明知资格不符或具有法定禁止特征的情况下仍报名参选。
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在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举行的第51/2569次会议上,选举委员会根据佛历2561年《下议院议员选举法》第151条及其修正案,审议了对名单制下议院议员候选人提起刑事诉讼的事项。
选举委员会决议对28名名单制下议院议员候选人(目前均不是现任下议院议员)提起刑事诉讼,原因是他们明知自己无资格或存在禁止性特征,仍签署书面同意书,同意政党将其列入名单制候选人名单,违反了佛历2561年《下议院议员选举法》第151条及其修正案,上述决议是按照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提议作出的。
此外,第151条规定,违法者将被判处1至10年监禁,并处罚金2万至20万泰铢,法院还将剥夺其选举权20年。
更多选举新闻和法律详情,可访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www.ect.go.th 或拨打热线1444咨询。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