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动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事后以“自杀、举报被强奸、到被害人单位或子女学校闹事”等手段要挟非法获利19.5万余元,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问AI · 该事件中嫌疑人采取了哪些要挟手段?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1个,破获新型系列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2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9起。



其中一案例为:普兰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色情敲诈”类新型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物色工作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男性,以处对象或当情人为由,主动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事后以“自杀、举报被强奸、到被害人单位或子女学校闹事”等手段相要挟,勒索被害人钱财,非法获利19.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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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大连公安、九派新闻、都市现场

责编丨吴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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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刘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