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用不用缴税?专家拆解增值税法相关管理规定:这类税款现在不用缴了

问AI · 企业内部调拨免缴增值税关键看什么属性?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自增值税法施行以来,“视同应税交易”规则的调整持续引发经营主体关注。总分机构货物调拨要不要缴税?“买一赠一”是否仍需按无偿赠送计税?针对这些高频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财税领域专家。

增值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那么,如果只是企业内部管理性调拨,是否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如果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需要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只是内部管理性调拨,且资产仍归属于同一主体或没有产生外部经济利益,就不再视同应税交易,无需再缴纳增值税。

李旭红说:“比如山东的一家公司,一个增值税纳税主体,把设备调拨到同一个增值税纳税主体的另外一个区域,假设运到山西太原。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内部管理性调拨,且资产仍归属于同一主体,没有产生外部经济利益的时候,这种内部的调拨不再要求视同应税交易,关键的重点就是是不是同一主体。”

李旭红说,还有一种情况是总分机构汇总缴税。法律规定,经省级以上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可将全部分支机构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合并抵扣后,统一完成纳税申报。

在相关咨询中,还有一个问题也备受经营主体关注:促销活动中涉及的赠品是否需要视同应税交易?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判断某项赠品是否构成视同应税交易,关键看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无偿转让”。

施正文说:“在‘买一赠一’销售活动当中,经常出现组合销售,赠品是因为购买商品而获得的,所以赠品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价款当中,也就是说它实质上不是无偿转让,是有偿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赠品,不是应税交易。”

不过,如果赠品的取得与购买行为无关,例如消费者未购买任何商品就被赠送赠品,则属于无偿转让货物,应视同应税交易。

那么,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该如何准确适用增值税法相关管理规定?李旭红表示,应该掌握以下三个要点:“第一是要根据法律去判定你是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第二,根据法律去判定你到底是否需要注册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并且你应该在哪里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三,根据增值税法的相关要求去判定你是否属于允许汇总纳税的情况。汇总纳税之后,你应该在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办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