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反转裁定,受理广电委主席颂兰医生诉讼案

问AI · 广电委深陷权力真空,此诉讼能否成为破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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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9月2日报道,泰国最高行政法院推翻初审行政法院的裁定,反转受理颂兰医生就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无权认定其存在禁止性特征一案提起的诉讼。

9月2日,泰国最高行政法院作出裁定,推翻中央行政法院的命令,决定受理颂兰医生的起诉。颂兰医生现任泰国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主席。他曾起诉该委员会遴选委员会,请求法院撤销遴选委员会第1/2569号决定(2026年7月21日作出)。该决定认定颂兰医生自始就不符合担任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主席的资格、具有禁止性特征,并要求上述撤销具有溯及力,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视为从未存在该决定。

最高行政法院给出的理由包括:根据《行政法院设立与行政案件程序法》(1999年)第3条,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属于国家官员;遴选委员会的第1/2569号决定是根据《频率分配机构法》行使法律授权,属于国家官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争议,因此行政法院有权管辖。

此外,遴选委员会依据《频率分配机构法》(2010年,经2021年第4次修订)第15/1条作出认定,认为颂兰医生未辞职或停止相关职业活动,等同根据该法第18条放弃权利,致使其依据该法第20条第1款第(5)项必须离任,不能再履行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主席职务,且需重新开展遴选,而颂兰医生不得参加新一轮遴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该决定直接影响颂兰医生的权利,属于《行政程序法》(1996年)第5条规定的行政命令,因此颂兰医生属于权益受损者,有权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

此外,颂兰医生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上述决定,并于2026年8月3日向中央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未超出《行政法院设立法》(1999年)第49条规定的90天起诉期限。最高行政法院因此撤销中央行政法院不受理并结案的原命令,改判受理颂兰医生的起诉,并要求继续审议其在判决前提出的临时措施申请

记者还报道说,上述进展发生在泰国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面临“权力真空”之际。由于颂兰医生资格问题仍不明朗,该委员会无法召开会议和推进重要工作。除了他在最高行政法院上诉抗争之外,泰国总理也已按程序将遴选委员会的决定奏呈国王,等待国王下令免除颂兰医生的委员会主席职务。因此,等待国王批准的程序与最高行政法院的行政诉讼并行,使整个机构陷入僵局。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