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文社9月2日报道,进入九月,在这个日历年第9个月的30天里,有涉及政治的案件和请愿正由独立机构审议。
选举委员会和宪法法院均定于本月内进行审议、表决并听取裁决。
第一起案件是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请愿,由候补上议院议员团体提交给选举委员会裁决,7名选举委员定于9月14日就该请愿表决。
选举委员会审议的舞弊请愿所涉信息和证据,来自第26调查小组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该委员会建议追究229名相关人员责任。
其中包含138名上议院议员和91名其他人士,内有部长、下议院议员等政治人物,被指控与泰自豪党政治人物有关联。
选举委员会还需考虑的另一组数据是第36裁决小组委员会的结果,该委员会持相反意见,认为这229人并未犯下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相关指控。
与此同时,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之外,人民党名单制下议院议员帕里,作为反对党协调委员会主席,
与互联网法律人民项目主任伊提蓬合作,持续公开关联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网络的数据和证据,制作成系列。
包括资金流向、电话数据、制作名单的地点,关联到相关人群,并准备不断公开更多证据让社会看到,直到选举委员会表决。
一切都取决于7名选举委员的裁量,他们将根据个人犯罪事实,依据2018年上议院议员产生法中的7项指控进行审议。
表决将决定哪些人有证据关联且应相信涉嫌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选举委员会将移交最高法院选举案件法庭做出最终裁决。
另一起案件是监察员提交22项申诉,要求宪法法院裁决选举委员会在2026年2月8日大选时在下议院议员选票上印刷条形码和二维码一事。
此事可能导致投票无法保密。
这是否构成违反或抵触宪法第4条、第25条、第32条、第34条、第50条第(7)项、第83条第二款、第85条、第95条和第224条的行为?
宪法法院法官已询问5名证人,并依照2019年宪法法院程序规则第28条,代替法院完成了现场证据勘查,现已结束,并让双方于9月11日提交书面结案陈词,同时安排9月28日14:00听取裁决。
关于选票条形码案的裁决结果,自然不能超越宪法法院法官团的裁量权。
但在分析上会有两种可能:不违反宪法;若违反宪法,可能导致选举无效。
总之,无论是上议院议员选举舞弊还是选票条形码案,都可能让泰国政坛在9月升温。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