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业主注意!我市加强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

问AI · 咸宁加强电动车管理源于哪些火灾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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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咸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发通知,

要求全市物业企业加强物业小区

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广泛宣传“六停六不停”安全准则,

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据了解,今年以来,湖北省住宅小区累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7起,绝大多数为违规停放充电引起。市消防救援局日前致函市物业管理协会,要求推动全市小区物业企业加强宣贯、警示,对业主违停、违充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进一步改善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物业服务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巡查管理机制。各物业项目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排查消防车道、单元楼道、住户门口、一楼外窗及阳台附近、未作防火分隔的架空层等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做好相关台账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协助处理。

通知发布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六停六不停”安全准则。

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停在:室外划定的集中停放区、公共充电棚及专用充电位、远离楼栋的专用露天场地、小区外围配套非机动车位、有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地下车库防火分隔指定区域内。

不得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住户门口及屋内、单元楼栋内部、一楼外窗及阳台附近、未作防火分隔的架空层、指定区域外。

通知还要求各物业企业结合小区实际,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和公共充电棚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从源头上减少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记者:黄兰芬

一审:聂莹颖

二审:向东宁   

三审:汪洋

出品:咸宁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