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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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以扎实检察履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9月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厅长级)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政策吹风会上,通报了新疆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及成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吹风会。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聚焦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重点知识产权领域,持续加大刑事追诉力度,办理全区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畅通权利人权利救济途径,支持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大侵权损害赔偿追责力度,最大限度挽回市场主体经济损失。针对侵权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填补“不刑不罚”监管漏洞。

全区检察机关紧扣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部署开展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检察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新疆地理标志商标,护航特色果蔬产业集群发展;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传承,以检察法治实践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本土老字号权益保护,维护老字号市场口碑,赋能“新疆品质”品牌建设,推动地域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产业发展优势。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司法保护实践中的难点堵点,统一全区执法司法办案标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打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渠道,集聚多方保护力量,提升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综合效能,共同营造尊重创新、守法经营的法治营商环境。

下一步,新疆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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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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