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酒驾逆行一摩托车驾驶人付出沉重代价

问AI · 赵某从抗拒检查到追悔莫及经历了什么心理变化?

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宋丹阳 近日,津市公安交管大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逆向驶来,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浓烈酒气,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驾驶人未按要求停车,反而加速继续行驶,最终在附近一处茶馆旁停下。

民警上前询问,发现驾驶人赵某浑身酒气、面色泛红,但其起初拒不承认饮酒。经民警耐心普法和核查询问,赵某最终如实交代,当晚聚餐饮用白酒后,自认为路途不远,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前往茶馆。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赵某血液酒精浓度达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18.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面对检测结果,赵某追悔莫及。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逆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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