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开审选票条码案 听证5证人禁直播

问AI · 五位证人将怎样还原选票防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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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文社8月26日报道,泰国宪法法院开始听证5名证人“选票条形码案”,应选举委员会请求下令停止图像和声音直播,严令禁止泄露听证信息,选举委员会主席到场观察。

8月26日上午10时30分,泰国宪法法院开庭听证5名证人。该案源于监察员声称收到22起投诉,请求依据宪法法院组织法第213条作出裁决,认为选举委员会在2026年2月8日举行下议院议员普选时,确定并印发采用条形码和二维码的选票,这些编码可能被用于追踪和核查选民身份及投票结果,导致投票并非秘密进行,违反宪法第4条、第25条、第32条、第34条、第50条第7项、第83条第2款、第85条、第95条和第224条。今日听证,选举委员会主席纳龙也到场观察。

法院传唤的5名证人包括:

1. 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计算机专家尼丽娅

2. 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举支持局局长瓦拉蓬

3. T.K.S.科技上市公司董事帕普姆

4. 詹瓦尼奇安全印刷有限公司董事甘雅娜;

5.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沙翁。

此外,法院还允许选举委员会方面由副秘书长帕萨空演示选票存储流程。听证开始前,负责听证的宪法法院法官维鲁告知当事方,因选举委员会主席和选票印刷公司请求不公开审理,法院认为选票是选举重要设备,两种选票都含有防伪和防舞弊措施,若公开可能影响选票制作安全措施的有效性,损害政治稳定,导致选举不公正。

因此,为保护公共利益,法院决定今日听证不进行图像和声音直播,仅允许经法院许可的人员旁听,并要求在场人员严禁向外界泄露今日听证信息。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