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个结婚24年的男人,七年时间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50多份保单,保费超过1000万。 妻子查账才发现,丈夫每次买完保险,几乎都跟同一个女业务员在酒店开房。 180多次。 妻子把两人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了不正当关系,判业务员返还90万。 但保险公司说,投保是“理性行为”,千万保费一分不退。
2017年初,阿珍看到丈夫阿国手机里跟一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对方发来“想你”两个字。 阿珍气得抛下两岁的女儿离家出走。 阿国写了好几封道歉信,又立了“约法三章”交出财政权、房子加老婆名字、周末节假日陪家人。 阿珍信了,回了家。
但阿国没断。 跟他聊天的女人叫阿丽,比阿国小8岁,是新华保险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的业务员。 2017年到2024年,七年时间,两人在各地酒店开房180多次。 平均下来每半个月一次。
2024年下半年,阿珍在柳州市中医院住院,办出院时发现能报销4000多块钱。 追问之下阿国承认偷偷给她买了保险。 阿珍立刻怀疑买保险,肯定又找的那个女业务员。 趁丈夫睡着,她翻了他手机,气得手抖。 转账记录里全是520、13.14、52.99,备注名是“叉车林德”和“天道酬勤”。 后来法院查明,这两个微信号都是阿丽。
顺着往下查,更吓人。 2017年1月到2024年11月,阿国在阿丽那里买了50多份保单,总保费10123912.9元。 已经交了515万多,还有496万没交。 钱不够,他就找保险公司贷款交保费,贷了近200万。 阿珍核对开房记录和投保记录后发现一个规律“基本上,每次开房过后,就形成一单保单”。 阿国自己说没那么夸张,“开房后就下单的大概就十单吧”。 但即便是十单,也足以说明问题。
阿丽靠着阿国这一个客户,业绩常年排在团队前面,从普通业务员一路升到了营业部经理。
阿珍把阿丽告了。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2日出了判决,认定阿国2017到2020年转给阿丽119.6万多,其中89万多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判阿丽返还。 阿丽不服,上诉。 2026年6月,柳州中院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阿丽还不服,又申请再审。
阿丽还告阿珍名誉侵权。 阿珍发现真相后去阿丽单位和小区找过她。 阿丽说这损害了她名誉。 法院没支持二审认定阿丽确实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阿珍的行为造成她社会评价显著降低。
阿丽面对记者,始终不承认跟阿国有什么不正当关系。 她说微信里那些特殊转账“不能证明什么”。 至于180次开房“法律上有哪一条说不允许我们去酒店谈业务的? ”。 她说这些都是“主观臆断”“要讲究证据”。
今年7月9日,阿珍又把阿丽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了。 这次她要的是认定50多份保险合同全部无效,全额退还千万保费。
保险公司的态度很明确。 代理人在庭上说,阿国从2017年起持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这么多年一直缴费,没钱了还贷款交,“充分证明投保决策系经过长期、反复确认的理性行为”,不是被诱导,也不是一时冲动。
阿丽也咬死一个说法“阿国是成年人,有权利投保,是否隐瞒妻子投保,那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跟我没有关系”。
这件事走到这一步,法律上的争议很清楚:不正当关系法院已经认定了,但这份认定能不能让千万保单失效? 目前没有明确答案。 保险合同本身有没有违法违规,跟签合同的两个人是什么关系,在法律上是两个问题。
阿珍的处境很尴尬。 赠与那89万法院判了返还,但跟千万保费比起来,差得远。 剩下的515万已缴保费和496万待缴保费,保险公司不退,阿丽不认,官司还在审。
整个事件里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七年时间,一个普通家庭的经济状况发生这么大变化,保险公司从头到尾没做过任何风险核查。 客户持续高额投保、频繁追加保单、甚至贷款交保费这些异常信号没人管。 每一张保单都是业绩,每一笔保费都是收入。 在业绩面前,风险提示和客户保护被放在了后面。
2025年保险机构共收到4694张罚单,同比增长4.8%。 其中因销售行为违规收到1965张,占比超过四成。 这只是被查出来的。
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阿珍想要的答案,法院还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