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主播隐瞒婚姻接受2500万打赏被控诈骗”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起诉书称,魏莹在某短视频平台利用从事主播的便利,虚构单身未婚人设,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以建立恋爱、暧昧关系为由,通过微信联系,先后诱使邢某某、郑某某、丁某某到直播间刷礼物,骗取郑某某、丁某某各500万元,骗取邢某某1500万元。
8月22日,魏莹的家属告诉记者,该案3名被害人在打赏时间段内都是已婚,打赏是为了发展不正当关系,打赏金额也存在较大争议。
“现实生活中,你冲着结婚去谈恋爱,最后发现对方隐瞒婚姻,这是诈骗。他们不是这种情况,他们想建立包养关系,这跟魏莹是否已婚没关系。魏莹提出退款、道歉,邢某某不接受,以刑事谅解、刑事撤案为由,迫使魏莹陪了他一年多。”家属张鹏(化名)称,3人没有提供直接的打赏记录,直播平台因技术原因也未提供打赏明细,3人自认的金额与起诉金额相差很大。
22日,记者分别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邢某某、郑某某、丁某某核实情况,均未获回应。
邢某某指控女主播“隐婚”诈骗千万元打赏
两次出具刑事谅解不追究刑责
2017年魏莹与一位同行结婚,后生育两个孩子。2019年初,魏莹与某MCN公司签约,转战某短视频平台成为颜值主播。2020年11月,魏莹被曝光“隐婚”,因网络谩骂而持续停播;同年12月,魏莹与丈夫因感情破裂离婚。
2022年5月,海南知名企业富二代邢某某先后在海口、文昌报警,称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被魏莹诈骗1000余万元。海口警方审查后未予立案。2022年9月,文昌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2023年3月,魏莹被文昌警方刑事拘留。一个月后,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魏莹被文昌警方取保候审。2025年4月,魏莹被监视居住,同年10月被文昌警方执行逮捕。
案件曾两次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2025年10月,案件被移交法院。起诉书显示,2019年起,魏莹利用在某短视频平台从事主播的便利,虚构单身未婚人设,隐瞒已婚已育事实,绕过平台通过微信联系,以建立恋爱、暧昧关系为由,先后诱使邢某某、郑某某、丁某某到直播间刷礼物,骗取郑某某、丁某某各500万元,骗取邢某某1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魏莹被刑事拘留期间,邢某某向文昌警方出具《刑事谅解书》,之后魏莹被取保候审。《谅解书》称,魏莹家人向邢某某转达了诚恳歉意和悔意,魏莹与其达成了赔偿1500万元的承诺,他不再追究魏莹刑事责任,要求撤案。
邢某某撤销刑事谅解的申请(张鹏提供)
2024年8月,邢某某向检察院再次出具《刑事谅解书》,请求依法免予追究魏莹刑事责任。《谅解书》称,魏莹接受打赏是工作收入来源之一,接受邢某某的打赏在正常工作范围之内;魏莹直播半年后邢某某才开始打赏,可见直播是其主要工作,而非专门诈骗邢某某的犯罪手法;魏莹未公开已婚已育情况,但也没有官宣未婚未育的身份;女性对家庭信息敏感,且害怕作为公众人物而被追踪、网暴,面对粉丝询问时支支吾吾符合常理,她没有专为诈骗而虚构未婚未育身份;魏莹与丈夫关系不佳,在虚拟网络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情有可原,且这在行业内司空见惯;魏莹与邢某某一直保持5年之久的良好朋友关系,可见悔罪态度良好。
邢某某在这份《谅解书》中称,两人资金往来情况复杂,具体打赏金额未全面核对,恳请检察机关依法据实核对金额,确保邢某某损失得到有效挽回;恳请检察机关不予起诉,不再追究魏莹刑事责任。
2025年1月,魏莹草拟一份协议,要求邢某某确认打赏行为是自愿,并撤回此前的刑事控告、废弃此前签订的所有协议,邢某某拒绝。魏莹聘请律师介入后,两人争吵了一段时间,魏莹坚决提出分手。
2025年3月底,邢某某以魏莹"出尔反尔、没有履行承诺赔偿"为由,向检方提交了撤回谅解的申请,要求“对魏莹诈骗行为依法严惩”。
家属称打赏者以报案逼迫包养
女主播多次退款、道歉被拒绝
张鹏表示,此案中邢某某是牵头人,他联系了郑某某、丁某某共同报警。
“他们当时都是已婚,打赏是为了建立不正当关系,不是公序良俗下的恋爱、结婚为目的。这种动机和行为,与魏莹是否隐瞒婚姻无关。”张鹏说,邢某某占有欲强烈,曾让魏莹退出行业,免得再认识其他榜一大哥,但魏莹觉得他“上头了”,多次劝他不要打赏,“谈崩之后,邢某某联系了郑、丁两人,想用案子给魏莹施压,逼迫魏莹陪伴他。”
张鹏称,一审中警方移交了邢某某与他人的大量聊天记录,魏莹从2020年底至2025年被逮捕前,对两人的通话进行了长达5年的录音。
这些通话录音中,邢某某曾多次表示“人脉广、资源硬”,能决定案件走向,没有他的帮助,郑、丁二人“数据恢复不了”“案子立不了”;魏莹多次提出退钱、下跪道歉的方案,邢某某表示“不要钱,不要道歉”。
直播平台因数据过期无法提供打赏明细
涉案金额争议引发庭审激辩
今年4月,该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控辩双方对魏莹隐瞒婚姻是否造成邢某某等人产生错误认知,以及涉案金额产生激烈交锋。
辩护人认为,魏莹未主动编造单身未婚身份,仅在对方询问时作了不实回应;3名被害人当时均是已婚已育状态,无法与他人建立合法婚恋关系,打赏是为追求婚外不正当感情;部分被害人在知晓魏莹已婚状态后,继续打赏、加大打赏;邢某某的聊天记录显示,他得知魏莹的婚育情况后,劝说魏莹退出直播、与其建立关系,遭魏莹明确拒绝。
公诉机关认定,魏莹骗取邢某某1500万元、骗取丁某某、郑某某各500万元。公安机关曾向直播平台调取3人对魏莹的打赏记录。平台回复称,因数据保存时效问题,相关记录已不存在,无法提供。
辩护人认为,邢某某等曾有大额打赏其他主播的行为,且未能提供打赏给魏莹的交易明细,直播平台也未提供3人与魏莹之间的定向交易数据;公诉机关直接将被害人充值的“抖币”总额等同于诈骗金额,未剔除平台分成、税费以及非涉案时间段的消费,2500万的金额认定缺乏证据闭环。
“这里边有好几组涉案数据。邢某某笔录中自述是900余万,丁、郑两人自述是400万到600万。魏莹被刑事拘留期间,与他们3人分别签订和解协议,又出现不同的数额。与邢某某签订的是1500万,邢某某说他立案花了成本,要魏莹来承担,魏莹为了能出来,签了。与丁、郑两人分别签的是200万和150万,后来又跟他俩重新签订的补充协议,认的都是15万,也都退还了。”张鹏介绍,起诉书中邢某某的1500万来自和解协议,丁某某、郑某某各自的500万,则是从多次笔录中选择的一种,统计标准并不统一。
“魏莹自己也不知道多少打赏是从他们手中来的。他们直接打赏给平台,平台抽45%左右,公司再抽10%到15%,其余的给主播。其中包含所有粉丝的打赏,不会显示具体哪笔钱是哪个粉丝打赏的。”张鹏说,根据魏莹的入账信息统计,邢某某打赏期间她累计收到了350余万元,反向推算总共收到的打赏是700万元到800万元,其中包括同时间段其他人的打赏。
2024年底,丁某某曾在自述材料中表示,本来没想追究魏莹刑事责任,是邢某某找到他要求一起报案;15万元的和解协议并非自己真实意愿,也是邢某某找到他说“能拿到多少是多少”,他才重新签的协议。
8月22日、23日,记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上述3人,但电话无人接听,短信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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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打赏女主播2500万后,举报其隐婚诈骗,检方指控其隐瞒已婚及再次怀孕事实;女主播律师作无罪辩护,涉事男子:一切以证据说话
来 源:封面新闻、扬子晚报
编 辑:宋聪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