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2060号委员提案
的答复
鼎市监函〔2026〕259号
答复类别:A类
丁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未成年人咀嚼槟榔的建议》(提案编号:20262060)已收悉,由我单位主办,福鼎市教育局会办。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的高度关注与悉心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共治
一是深化校园宣传教育。教育部门督促全市中小学将槟榔危害知识全面纳入健康教育计划,通过日常教学、校园主题活动、主题班会、VR体验课件等多重形式,向学生普及槟榔作为一级致癌物,易成瘾、诱发口腔癌等危害健康知识,引导学生主动咀嚼槟榔。市场监管局25年来结合“食品安全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对学生开展相关科普5次。二是深化家校社多方联动。教育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公告等形式,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监督学生远离槟榔。三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市场监管局、教育部门结合春、秋开学季等重点时段,邀请社会各界代表26人次共同参与校园周边监督检查。同时公布 12315、12345等举报电话,对群众、师生、家长反馈线索快核查快处置,形成“社会监督+行政监管”共治格局。四是精准分级,实行重点监管。全覆盖排查校园周边便利店、小卖部、文具店,通过智慧化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将全市校园周边116家食品经营单位全部纳入D级(高风险)分级管理,每年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三次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执法32次,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出周边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出动执法人员共1万余人次,开展对流动摊贩整治,杜绝校园周边商户及流动商贩向学生售卖槟榔行为。2025年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商户600多家次,共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9个,查办一般程序案件3起,简易案件24起,规范流动摊贩经营2000余次,取缔违规流动摊贩1000余起。
二、现存槟榔商品治理存在的难点
国家层面目前暂无全国性立法明文规定校园周边全域禁售槟榔,也未出台槟榔生产、流通禁令,源头供货暂时无法一刀切关停。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将槟榔列入未成年人禁售品类,仅国家市监总局明确槟榔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禁止与食品混放,单纯售卖槟榔不构成法定违法,缺少全域取缔、罚款、吊销证照的硬性执法依据,基层执法部门无法直接以 “售卖槟榔” 对商户作出关停取缔处罚,只能从违规混放、虚假食品宣传等法条执法整改。
三、下一步长效治理举措
(一)落实地方从严管控
立足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原则,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本地管控举措,通过行政指导、行业约束、商户承诺方式,限期校园周边商户全部下架槟榔等商品;对拒不配合、变相销售的商户,从严查处混放食品、违规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对其他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强化多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
积极联合城管、教育、公安等部门,高频次对校园周边经营单位进行巡查,畅通部门间线索互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三)持续深化科普与家校共治
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将槟榔防范等相关知识纳入宣传内容,家校联动筑牢抵制槟榔思想防线。
(四)向上建言推动制度完善
汇总本地治理痛点难点,逐级向上级人大、市场监管部门建言,呼吁完善地方性法规、补充槟榔未成年人禁售法条,明确校园周边禁售处罚细则,从立法层面补齐管控短板,实现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槟榔售卖。
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切实转化建议成果、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久久为功,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健康防护防线。
领导署名:陈家强
联 系 人:刘元璋
联系电话:0593-7852963
出品:建赖马
来源:福鼎政府网 编辑:马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