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昌吉州教辅征订“哨点学校”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教辅材料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昌吉州教育局在全州范围内设立教辅征订“哨点学校”动态监测点。现将首批“哨点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一、设立目的
通过设立“哨点学校”,实施动态监测,直接掌握学校教辅征订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目录外教辅入校、强制购买、隐形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首批“哨点学校”名单(共31所)
木垒县(4所):木垒县中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大石头乡中心学校;
奇台县(4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五马场中心校;
吉木萨尔县(4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三台镇中心校;
阜康市(4所):第一中学、第四中学、第一小学、滋泥泉子镇小学;
昌吉市(4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三工镇中心学校;
呼图壁县(4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二十里店学校;
玛纳斯县(4所):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乐土驿镇学校;
州直属学校(3所):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州实验小学。
三、监测方式
州教育局对哨点学校实施“直通车”管理,不定期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监测,结果直接反馈学校和所属县市教育局。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连续两次监测发现问题的学校,予以全州通报并约谈校长。
各哨点学校须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学期初报送教辅征订自查报告。
四、动态调整
州教育局将根据监测效果动态调整哨点学校名单,各县市教育局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教辅征订工作的日常监管。
州教育局联系人:马宾成 电话:2347720(接受举报)
电子邮箱:cjztwy926@126.com(接受举报)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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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市教育
编辑:徐诺 朱艳红(实习)
责编:任自强
审核:陈嘉琪
监制:朱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