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 黄宁
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重大判断,点明了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现实短板与深层瓶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抓手。高效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则是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桥梁。面向“十五五”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打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落地的卡点、堵点,推动科技成果源源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筑牢坚实根基。
深层卡点堵点限制成果转化
近年来,我国科研产出规模稳步增长、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但成果落地转化率偏低、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不畅等短板依然突出,不少技术成果滞留在实验室、止步于样品阶段。一些深层卡点、堵点限制了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难题急需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往往被描述为“最后一公里”问题,但事实上,不少科技成果在研发的“最初一公里”已经偏离了产业需求的轨道,缺乏产业化落地的基础。受评价体系等因素影响,科研成果的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价值逻辑往往并不完全一致,高校院所在开展研发时并不清楚市场需求,企业在寻找可用成果时也很难将初始指标嵌入研发过程。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2025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54%,科研院所为17%,高校仅为10%。科技成果“最初一公里”的问题,导致后续转化投入增加,且很多资源难以取得实效。
中试环节面临市场失灵困境。中试平台具有很强的公共品属性和正外部性,其孵化的技术和培养的人才,最终会惠及整个行业乃至社会,但相关收益却无法被投资方独享。为此,企业更倾向于使用现成的中试服务,而不是承建高昂的平台和承担巨大的风险。在使用中试服务的过程中,也存在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比如,使用方难以准确评估中试平台的真实能力和服务质量,往往以服务价格作为主要选择标准,倾向于选择收费更低但实力不足的平台。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仅要突出科技创新供给,还要强化产业需求牵引。从研发活动来看,企业早已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但从企业对公共科技资源的调动和利用程度,以及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位势来看,其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体现。企业资源调动能力不足,公共科技资源向企业释放不畅、产学研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
政策红利尚未完全从“纸面”走向“地面”。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制度框架日趋完备。但从基层实践看,“政策好、落地难”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政策的细化准则、配套方案方面准备不足,使得一些制度在落地时缺乏可操作性。此外,不同政策之间协调性不足,部门间联动机制不畅,使得各主体的行为选择陷入“激励不兼容”的困境,也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
构建成果转化落地完整路径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需围绕供需衔接、场景匹配、主体协同等,进一步完善全链条转化体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真正让创新成果从实验室“书架”走向市场“货架”。
推动思维转变,强化创新理念。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将“发明”思维转变为“创新”思维,把价值创造理念嵌入科研立项、过程管理与成果评价全过程,跳出“高校输出技术、企业等待接收”的传统线性模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协同创新格局,让成果在诞生之初就接上市场“地气”、汇聚创新“人气”。
壮大专业力量,补齐中试短板。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推动各类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从“建起来”向“转起来”转变。把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经理人执业能力评价与认证体系,推进跨区域评价结果互认。推动有条件的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专职岗位,探索完善有利于调动技术转移积极性的薪酬制度,让成果转化工作从“良心驱动”转变为“信心推动”。
强化企业主导,深化场景驱动。推动公共科研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高层次人才向企业有序开放,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场景驱动的重大科研任务,以真实需求牵引研发方向。强化产业需求导向的有组织科研,把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作为高校人才评价重要标准。鼓励校企围绕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联合共建研发平台,协同开展科研、测试、生产工作,缩短成果转化和产品上市周期。
完善政策细则,促进制度改善。推动成果转化政策与产业、金融、财政、人才等政策的进一步协同衔接。鼓励各地方、各单位围绕成果转化政策中的关键环节完善配套政策,增强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畅通人才流通制度通道,健全校企人员互派、科研成果互认机制,进一步破除产学研之间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托人才要素自由流转带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本文摘编自《科技日报》2026年8月13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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