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6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详细解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咸宁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多项核心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生态底色更加鲜亮。
空气质量方面,咸宁市大气环境提质成效显著。2026年1至6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6%,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值为91.8%。其中,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13个国考城市中位列第一,PM2.5平均浓度排名全省第三。
全市聚焦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主线,立足五个维度实现治理突破,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从总量攻坚向精细化提质转型。截至7月31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2.0%,较2025年同期提升11.8%,持续位居全省13个国考城市首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成效亮眼。
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域优良、全面达标。上半年,全市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保护筑牢民生安全屏障,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1个乡镇“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声环境质量稳定可控、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市城区昼间等效A级达标率为92.1%、夜间等效A级达标率为92.9%,全市其余各县(市)昼、夜间声环境达标率均达100%,城市人居声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综合实力稳步攀升,示范建设成果丰硕。2025年,咸宁市生态质量指数(EQI)达71.48,综合评价为“一类”,生态质量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绿色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近年来,咸宁市统筹生态环境严格监管与精准助企服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以刚性执法守护绿水青山,以创新服务助力绿色发展。执法监管精准有力,聚焦大气靶向治污、碧水纵深守护、生态环境违法打击、信访诉求高效处置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执法震慑。近五年来,全市累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20份,处罚金额4190万元,有力震慑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在机制创新方面,咸宁先行先试、打造特色执法服务品牌。全省首创“执法+服务”监管模式,五年来累计开展专项帮扶20余次,精准服务企业300余家,为企业节约环保咨询成本500万元以上。同时,创新构建“案件办理、案卷评查、结案办理”全流程工作体系,推行“AI+人工”双轨智能评查模式,生态执法案卷质量多次获评全省第一,实现严格执法与暖心服务双向赋能,持续擦亮咸宁生态治理特色品牌。
(长江云新闻记者 阴志维 通讯员 刘元江 杨丛谦 郝丽 晏威 编审 李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