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伪造证件及行贿的案件作出判决。一名40岁中国籍男子董建(Dong Jian)因在越南非法滞留期间,通过中间人行贿并串通当地警务人员伪造越南身份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花5万元买“新身份” 警员配合篡改国家数据库
据起诉书显示,董建于2021年非法入境越南,并持续非法滞留至2025年。为了能继续在越南合法居住,董建结识了中间人裴翠爱(Bui Thuy Ai),并支付了5万元人民币(约合1.65亿越南盾)请求其协助办理越南合法身份。
受托后,裴翠爱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名为“裴文豪”的出生证明,并联系到时任胡志明市公安局行政管理部门警员泰氏姮(Thai Thi Hang)。泰氏姮同意以6000万越南盾的价格协助办理身份证件,随后伙同另一名警员阮俊英(Nguyen Tuan Anh)在越南国家人口数据库中篡改并更新了虚假个人信息。
办案过程中,因当地基层警察产生怀疑,中间人甚至还伪造了一份医院出具的“聋哑人治疗证明”以应对核查。2025年6月25日,当局正式发放了一张挂有“裴文豪”姓名、但照片为董建本人的越南身份证。
刚办完护照出境即落网 涉案警员全被判刑
拿到身份证后,董建又在中间人的协助下办理了越南护照。
2025年7月17日,董建持伪造护照准备从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出境时,被现场边检人员当场识破并抓获。
法庭判决结果如下:
董建(中国籍): 因犯“使用伪造组织文件罪”及“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年6个月。
泰氏姮(原警员): 犯行贿及相关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6个月。
阮俊英(原警员): 因“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
范光营(原古邑郡警员): 因“履行公务期间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
裴翠爱、杜文邓(中间人): 因“组织他人非法滞留罪”及“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4年3个月 和 4年。
审判长表示,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警员此前在工作中有立功表现,法庭在量刑时已综合予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