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鸭肉冒充牛肉,冒用商标被投诉就换“马甲”,涉案金额达125万余元

问AI · 这场“鸭变牛”骗局暴露了电商食品怎样的监管难题?

真牛肉干利润薄,就换猪肉干“顶岗”;猪肉干成本高,再换成更便宜的鸭肉干;冒用商标被投诉,换个品牌接着卖……

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将鸭肉干、猪肉干分装贴标,冒充品牌风干牛肉干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销售金额达125万余元。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甲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予以没收,依法处置。

刘某甲、刘某乙系夫妻关系,二人自2022年下半年起在电商平台开店经营滋补品,最初销售从大品牌分销商购进的真牛肉干。2023年9月起,为赚取高额利润,刘某甲开始购进猪肉干冒充名牌牛肉干销售;因猪肉干成本偏高,2024年1月底起改用价格更低的鸭肉干。

2024年3月,因被投诉冒用某名牌商标,刘某甲转而定制假冒另一品牌风干牛肉商标标识贴纸,更换“马甲”继续销售。其间,刘某甲、刘某乙先后在抖音商城、淘工厂电商平台注册店铺,雇佣十余名工人在一药材市场门店及小区仓库内,将购进的鸭肉干、猪肉干切割、称量后,装入贴有假冒商标的牛皮纸袋,冒充风干牛肉干销往全国各地,其中部分销售至攀枝花市东区。刘某甲负责进货、线上销售和对接带货达人,刘某乙协助招聘管理员工、发放工资。生意“红火”时,一个月能卖出五六万单,快递员日均收件数千件,短短十个月购进各类肉干5万余斤。

2024年5月,攀枝花市东区一居民网购上述“风干牛肉干”后察觉有异,认为不是牛肉制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7月10日,公安机关将刘某甲、刘某乙抓获,现场查获各类肉干1600余公斤、假冒商标标识贴纸1万余张及电子秤、打印机等作案工具。经检测,送检的“风干牛肉”检出鸭成分、鸡成分,未检出牛成分。经审计,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刘某甲销售假冒牛肉干金额为125.6万余元;2024年3月至7月,刘某乙明知刘某甲销售假冒牛肉干仍予协助,参与销售金额11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用鸭肉干、猪肉干经称重分装后,在互联网上冒充牛肉干销售,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刘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某乙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法治报记者 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