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选举委员会证人翻车,地方选举如何重建信任?
泰国中文社8月6日报道,第四区上诉法院下令重新举行孔敬府行政组织主席选举,以取代“瓦塔纳”,理由是选举委员会所引用的证人存在涉嫌舞弊和不透明的行为。
2026年8月6日10时,在孔敬府法院二楼第1选举案件审判庭,第四区上诉法院宣读案号第1/2569号府行政组织选举案件的判决,案件双方为选举委员会(申请人)与瓦塔纳(被申请人),涉及《地方议会成员或地方行政人员选举法》(要求重新举行府行政组织主席选举)。
到了约定时间,孔敬府行政组织主席瓦塔纳与律师一起到庭报到。同时,中央选举委员会派孔敬府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代表参加听证。庭审仅允许相关人员旁听,媒体及无关人员不得旁听,现场有法院警察和保安人员采取严格安保措施。
第四区上诉法院宣判长达1个多小时,之后下令重新举行孔敬府行政组织主席选举。法院指出,选举委员会所引用的证人颂萨(隐去姓氏)将100泰铢交给3名证人,并称1号钞票是可信的,颂萨是个成熟的人,参加过多次选举,不会与任何证人开玩笑。法院不采信其关于用这笔钱支付鱼苗、尿布和给牛割草费用的说法,并认为这些行为表明选举存在舞弊和不透明。此外,此举还会损害孔敬府及孔敬人民的声誉,被认为存在买票卖票行为,因此下令重新选举。下一步是将判决书送交选举委员会和孔敬府行政组织,以便按规定和法律组织选举。
然而,在听完判决后,孔敬府行政组织主席瓦塔纳与律师团队立即离开,未接受媒体采访。只有选举委员会的法律团队和律师按照程序等待抄录判决书。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