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一电瓶车车主因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了!

问AI · 为何非机动车道限速15公里常被忽略?

据奉贤市民@匿名 发信息称:自己在奉贤东方美谷大道(金海公路-庆园路)上骑电动车,因为超速被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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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虽然这次没有被处罚,但还是不能超速行驶。小编从官方媒体处了解到: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为减少交通伤亡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宜过高,因此新标准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速度等防篡改设计。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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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奉贤各位机动车主
电动车骑车人相互转告!
注意车速!

信息来源|奉贤网友、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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