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风波升级,李荣浩再曝丑闻,多平台已撤销署名,原来早有预兆

问AI · 维权反被揭抄袭争议,原创人设面临什么考验

8月4日,"小眼睛多平台撤销李荣浩作曲"冲上热搜——QQ音乐、酷狗音乐、Apple Music 等平台上,蔡淳佳演唱的《小眼睛》作曲人一栏,"李荣浩"三个字消失了。 酷狗客服回应:"该歌曲暂有争议性,所以进行短暂下架处理,若是抄袭原因的话,版权方会追责"。

一首标注了李荣浩作曲近十年的歌,名字说没就没。 这可不是普通的舆情发酵,是平台用法务动作给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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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发行于2015年12月10日,收录在新加坡歌手蔡淳佳的专辑《淳+》中,是该专辑的第一波主打歌曲,由马智勇作词、李荣浩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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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上线,就背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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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有音乐博主扒谱对比,指出《小眼睛》与日本歌手平井坚早年作品《Signal》在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演唱形式上高度重合,相似度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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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会儿,争议只在音乐爱好者小圈子里打转,李荣浩没回应,事情慢慢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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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出现在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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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因为单依纯未经授权演唱《李白》,高调发文维权,呼吁尊重原创。 结果网友反手就把《小眼睛》的旧账翻了出来——你要求别人尊重版权,那你自己这事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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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李荣浩发了近4000字长文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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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篇就是一句:"我没有抄袭! ! 哪个250抄袭的人会抄的100%一样? 这就是那首歌原曲,100%一样,换了位歌手唱了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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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这么解释"100%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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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刚到北京做音乐幕后时,他用"扒带"方式练习音乐制作——把别人的歌拆解、复刻、分析,当作练习曲。 每周他会打包3-4首原创歌发给版权公司,但因为电脑桌面文件混乱,文件名字全是"369""666""石榴""枕头"这种,某天他把扒平井坚《Signal》的练习文件,误打包成了一个rar文件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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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出道当歌手,版权公司没通知他,直接在2016年把这首练习曲以《小眼睛》之名发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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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在长文里说,2016年歌曲发行后他第一时间致电版权公司要求处理,但该公司随后结业倒闭,导致问题搁置至今。 他表示已请同事主动联络平井坚,"不管对方如何决定,我都会与这件事中所有被牵连的人道歉并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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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发得诚恳,但网友不买账,几个疑点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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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20年前的练习文件,能在2016年被原封不动发行,版权公司审核流程去哪了? ​ 一首主打歌上架前,demo、编曲、词曲登记、版权核查……这么多环节,没人听出来这是扒带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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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李荣浩说自己2016年才知道,但此后十年间,歌曲一直在各大平台以"李荣浩作曲"的名义产生版权收益。 ​ 公开资料显示,《小眼睛》的出版商是"北京一样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李荣浩持股99%。 十年里他没主动澄清、没主动撤名、没主动联系平井坚,直到2026年3月自己维权被反噬,才在4月1日发长文——这时间线,很难说是"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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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双重标准最扎心。 ​ 别人唱他的《李白》,他发文质问"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轮到自己这首被指抄袭的《小眼睛》,他轻描淡写一句"误发乌龙""100%一样但不是抄袭"。 同一套行为,两种解释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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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多平台同步撤销署名,是争议近十年来的第一个实质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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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分析:不享有著作权却被长期署名为作者,法律上很难被认定为"署名",更接近于一种事实层面的"错误标示"。 如果这种署名对原作者造成了损害,比如影响其商业机会或版税收益,则可能引致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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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媒体报道的一个细节:大陆、台湾、香港三地著作权协会也同步撤下了以李荣浩为作曲人的版权登记。 平台和协会的法务团队显然做过评估——这署名有重大争议,不敢再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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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歌曲音源还能正常播放,只是作曲一栏空着。 平井坚方至今没公开表态,李荣浩4月承诺的"道歉并赔偿"也还没看到后续进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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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间,《小眼睛》在各大平台标注李荣浩作曲,音著协按原创作品分版权费。 这些事实,不会因为一句"误发"就自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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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道起就被指与John Mayer作品相似的《两个人》《太坦白》,到今年4月被美籍华裔音乐人Dennis Kuo指控钢琴前奏抄袭的《恋人》,再到如今多平台撤名的《小眼睛》——李荣浩"原创才子"的标签,正在一首歌接一首歌地被重新打量。

作曲人一栏那行字消失了,但消失不掉的,是这十年里到底谁该为这"100%一样"负责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