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司法体系发生了一场颠覆性的改革,李在明主持召开国务会议时,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权限。这意味着韩国延续70余年的"检察中心型"刑事司法体系宣告终结,检察机关从此只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权力大幅缩减。李在明此举可谓亲手终结了韩国检察官“权势滔天”的时代,但他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改革"。
【李在明打破了韩国的惯例】
自保是第一动力,李在明不想重蹈覆辙
韩国总统的结局大都不好,全斗焕、卢泰愚被判刑,金泳三、金大中虽自身未入狱但子女卷入贪腐案,卢武铉卸任后遭检方调查、最终跳崖轻生,李明博被判刑17年,朴槿惠被弹劾后入狱,尹锡悦现在也是阶下囚。
这些总统都没能"善终",而把这些总统送上审判席的,往往都是同一个机构——韩国检察厅。
回顾历任韩国政府,检察厅既在新总统上台后,冲在清算前任的最前线,又往往在政权末期转而对现任总统发起攻击。
这就是韩国的"青瓦台魔咒"的来源——不是命运的力量,是制度的力量,一个掌握独立侦查权、可以不经警察直接立案调查、可以"先抓人后查案"的超级检察机关,天然就是悬在每一个总统头上的剑。
【尹锡悦就是靠着清算总统崭露头角的】
而李在明本人,在就任总统前就已经跟检察机构有过长期的纠葛,太清楚其中的风险了。
所以李在明这次改革的真实动机,与其说是"完成进步派的未竟事业",不如说是"让自己不再成为下一个靶子"。
韩国政界有句话:"政权是有限的,检察机关的力量是无限的。"李在明要做的,就是把"无限的力量"装进一个有限的笼子里,至少不能让它直接对准总统。
不过这也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的问题是:为什么检察官有这么大的权力?这个结构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被设计成这样的。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检察厅存废之争,长期困扰韩国
韩国的检察改革之争由来已久,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韩国各派系之间的政治战线之争。
以共同民主党系为代表的进步派,主张改革检察制度,因此"检察改革"成为历届进步派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
金大中、卢武铉时期引入特别检察制度,尝试限制检察权,但效果有限,文在寅政府大力推进,通过"检察改革三法",把检察厅的直接侦查权严格限制,但遭检方强烈抵制,当时的检察总长尹锡悦与文在寅反目。
到了尹锡悦上台后,以颁布试行令的方式绕过改革法案,变相恢复了检察厅的补充侦查权,使得改革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可见,以国民力量党为代表的保守派对检察改革的态度截然不同,在他们看来,检察机关是打击腐败、维护法治的最后堡垒,是制衡行政权力的关键机构。
他们认为,削弱检察权只会让政府和执政党更容易逃避监督,让权力失去制衡,尹锡悦本人就是检察官出身,他不仅是保守派总统,更是检察系统利益的代言人,他恢复检察权的做法,本质上就是在维护自己派系的利益。
只不过,韩国往往对检察系统的另一个特征避而不谈,那就是美国对该系统的影响。
事实上,韩国检察官之所以权力如此之大、地位如此超然、能够不受政治周期影响而持续运作,背后跟美国对韩国事务的深度介入有直接关系。
检察系统作为美国影响韩国政治的核心杠杆之一,一直保持着一种"超然于韩国政治之外"的特殊地位。
换言之,它不是韩国制度下自然演化出来的特征,而是美国对韩国进行制度植入时留下的"控制接口"。
所以,李在明对韩国检察厅“出重拳”,未必没有从美国的控制下“松绑”的意思。
【美国对韩国的控制根深蒂固】
李在明的改革,触动美国的利益
可想而知,李在明想迈出这一步实属不易,在韩国国内已经面临巨大阻力——保守派在野党的反对、检察系统的强烈抵制,但这些反对声加起来,恐怕都不如另一个"阻力"大:美国的态度。
美国长期通过多种渠道对韩国政治保持深度介入,战时指挥权只是最显性的一条线,对检察系统的间接控制是更隐蔽、更有效、更低成本的一条线。
这种现状一旦被改变,美国今后再想通过司法手段对韩国的总统、高官、政要进行"精准干预",就没有现成的办法了。
因此,李在明在法律上可以推动改革落地,但改革之后的制度是否能够稳定运转、会不会在权力博弈中被架空、会不会因为外部的持续压力而出现"回流",这些都是巨大的不确定性。
【李在明的改革面临巨大压力】
李在明不想做"第二个尹锡悦",但他面对的挑战不只是韩国的保守派和在野党,还有美国对韩国政治的长臂控制,他能不能坐稳总统宝座,取决于他有没有能力顶住美国带来的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