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骂老板“一股老人味”,称其“企图乘机占她便宜”还拖工资,00后女生被老板起诉,法院:确有贬损且无证据,经调解女生道歉

问AI · 无证据指控为何被认定可能侵权?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朋友圈吐槽前老板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做大量工作,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

“00后”小刘(化名)从公司离职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动态,称前老板老蔡(化名)“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还称老蔡“企图乘机占她便宜”“锲而不舍展示魅力”“故意拖着工资搞心态”“逼迫离职”等,并在文末配以带有嘲讽意味的语句“祝你有个安详的晚年吧”。

因认为小刘的行为侵犯自身名誉权,老蔡将其诉至浦东法院。

老蔡诉称,小刘在朋友圈的发文使用带有年龄歧视、人格贬损的侮辱词汇,虚构职场骚扰、恶意欠薪等不实信息,严重降低自身社会评价,已构成名誉权侵权,遂要求小刘删除相关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000余元。

承办法官结合在案证据和双方的相关主张初步认为,小刘在朋友圈公开称老蔡为“四十岁老登”,搭配“老人味”等表述,带有年龄贬损的意味,超出合理表达的范畴。

关于老蔡“企图占便宜”“故意拖工资”“逼迫离职”等负面陈述,小刘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佐证。小刘言论在原同事这一特定社交圈层传播,极易导致老蔡社会评价降低,存在侵害其名誉权的可能。

考虑到小刘暂无收入、经济承压,同时老蔡核心诉求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法官、调解员与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



来源:九派新闻、上海浦东法院

审核:杨菁菁  编辑:胡霈霖  校对: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