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编制!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10人

问AI · 已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者报考需提供哪些证明?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监测中心”)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本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路线制定等工作,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指导和组织各市县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名,其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为38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水生态环境监测岗位如具有副高及以上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rss.hainan.gov.cn)、海南省生态环境厅(hnsthb.hainan.gov.cn)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事项公告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nsthb.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8:00至8月12日17:30

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exam_detail.html?$$id=2079364918393667586$$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环保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公示3天。

2.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官小组专家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本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官小组专家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二。考核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考核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考核结束后,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五)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省监测中心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省监测中心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省监测中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898-665682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63721、0898-667191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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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海南人社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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