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门法院巧用“财产保全+共享法庭线上调解”解纷模式,将财产保全的“刚性约束”与线上调解的“柔性化解”深度融合,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乙公司向甲公司采购服装辅料。合作后,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货款,截至2026年6月,累计欠付甲公司货款55万余元。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股东刘某(化名)、监事李某(化名,系刘某之夫)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全固权,为原告吃下“定心丸”
为防止三被告转移、隐匿名下财产,导致胜诉后无法执行,甲公司在立案时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三被告银行账户存款55万余元。
承办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及保全申请后,秉持高效审慎原则,快速完成案件审核、担保核验工作,于2026年7月17日依法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立即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局迅速响应,依法及时对被申请人账户上的存款予以冻结,第一时间筑牢当事人胜诉权益保障防线。
以保促调,巧解心结达协议
保全措施的依法实施,有效打破了双方僵持局面。此前消极应对的乙公司立即与甲公司联系,希望尽快解冻账户、恢复经营,表达了强烈的调解意愿。7月23日,甲公司联系法院,表示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乙公司已支付了部分欠款。
7月24日,承办法官启动共享法庭快速调解机制,考虑到当事人均在外省,决定组织开展线上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乙公司欠付甲公司货款42万余元,此款定于今年12月之前付清。协议达成后,甲公司于同日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承办法官亦于该日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并下达解封裁定,迅速依法解除了对三被告的保全措施。至此,双方的纠纷得以解决。该案从采取保全措施至调解结束用时不到10天,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该图片使用了AI生成技术
财产保全不仅是一项程序性措施,更是一招激活案件全局的“活棋”。本案以“财产保全+共享法庭线上调解”这一“组合拳”,引导当事人以最高效、最经济的方式定分止争,是“以保促调”化解涉企纠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天门法院将持续深化这一工作机制,让保全成为“最有效的调解员”,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更低成本实现。
作者:李 杰
编辑:石雯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