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终止妊娠不到半年,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问AI · 女方若同意离婚,法院还会驳回起诉吗?

7月10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买某与如某于202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矛盾逐渐凸显。今年6月,买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如某离婚。


  案件审理中,某向法庭提交医院诊疗证明,证实其已于5月22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承办法官核查后确认,买某提起离婚诉讼时,距离女方终止妊娠尚不足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据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买某的起诉。



法官说法


  该法条并非限制婚姻自由,而是基于女性生理特点给予特殊保护。终止妊娠后,女性身体尚在恢复期,心理也较为脆弱,需要休养与关怀。


若男方在此阶段提出离婚,易加重女方精神压力,不利于身心健康恢复。法律设置缓冲期限,倡导夫妻在特殊时期互相扶持、共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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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张舟

编辑:马风洁

校对:王昱涵

二审:荣雪颖

三审: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