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经开区中队执勤民辅警在健康大道设卡开展专项检查时,查获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检查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张某坦言,以为深夜路上没有交警检查,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张某将面临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一杯酒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重。
16岁的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七座临牌小型轿车,搭载5名未成年同伴上路行驶。一人敢无证开车,五人敢贸然乘坐——这群青少年对交通安全的漠视,让人既愤怒又后怕。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交警当场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车辆进行暂扣。胡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及相应的处罚。
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车辆将被暂扣,驾驶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接受安全教育,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罚款。若车辆系违规借用,车辆所有人也将被追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监护人需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交管大队
编辑:李元滔
编审:谢秋生、邓 君
签发:黄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