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2.重点群体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补贴标准与期限
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
4.《劳动合同》;(首次申请提供)
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名册;(每次新增申请人员时提供)
6.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每月申请提供)
7.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的提供补贴转付个人凭证;(次月申请补贴提供上月凭证)
9.不同人群分别提供:
(1)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首次申请提供)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
四、办理方式
1.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方式。由企业或劳动者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申请单位或人员名单、补助项目、拟补助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3.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后,企业要及时将资金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并将发放后的银行回单及时反馈给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
高校毕业生:
青年创业场209室0470-6231376
长期失业人员:
青年创业场310室0470-6220214
返贫监测对象:
青年创业场208室0470-6263913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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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孙纲
平台编辑:赵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