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观察,从赔10%到一分不赔,二审法院的逻辑也比较清晰,即银行的管理过错和吴某的损失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审法院认为,据查明事实,吴某系某银行长期的理财客户,其委托某银行理财长达十余年,期间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数百款,对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的渠道和流程应当十分清楚。但在购买本案产品时其经历了下载“掌某”APP、注册、在“掌某”APP线上签约、柜台转账等诸多不同于以往的操作步骤。作为熟悉某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流程的投资者,吴某理应注意到该类产品与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的区别并关注相关投资风险。二审法院认为,吴某应当知晓案涉产品并非某银行自营或代销产品。基于此,即便某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存在“监管过错”,难言该行为与吴某因购买案涉理财产品遭受财产损失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飞单案”二审改判之后,尽管天津银行在法律层面胜诉,但员工行为管控依然存在合规漏洞。
银行员工私售“飞单”产品,导致客户购买的170万元理财亏损166万元,法院二审判决天津银行无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记者观察,从赔10%到一分不赔,二审法院的逻辑也比较清晰,即银行的管理过错和吴某的损失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审法院认为,据查明事实,吴某系某银行长期的理财客户,其委托某银行理财长达十余年,期间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数百款,对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的渠道和流程应当十分清楚。但在购买本案产品时其经历了下载“掌某”APP、注册、在“掌某”APP线上签约、柜台转账等诸多不同于以往的操作步骤。作为熟悉某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流程的投资者,吴某理应注意到该类产品与某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产品)的区别并关注相关投资风险。二审法院认为,吴某应当知晓案涉产品并非某银行自营或代销产品。基于此,即便某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存在“监管过错”,难言该行为与吴某因购买案涉理财产品遭受财产损失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飞单案”二审改判之后,尽管天津银行在法律层面胜诉,但员工行为管控依然存在合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