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不是这样算的。 ”一位临近退休的网友在讨论延迟退休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他给自己算了笔账:延迟退休两个月,折算下来每月养老金只多了40多块。 多上两个月班,每月就多拿四十块钱,怎么想都觉得不划算。
但他接着说了另一层意思——延迟这两个月,持续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还有职业年金,这些钱全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
这位网友点出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角度。
先说说大家最直观感受到的那部分——每月养老金涨了多少。 拿一个具体案例来看:1965年12月出生的男性职工,原本应该在2025年12月退休,按照渐进式延迟规则,男性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他需要多工作三个月,到2026年3月才能领养老金。 测算下来,基础养老金每月多出1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多出18元,加起来每月增加34元。 如果是工龄更长、缴费基数更高的人,三个月下来每月可能增加将近100元。 但不管怎么算,短期内的增幅确实有限。
但每月养老金只是其中一项。
先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中,个人缴纳的8%全额进入个人账户。 这笔钱归个人所有,每年按记账利率计息,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如果参保人离世时账户里还有余额,家人可以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的利息积累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可观。 有人缴了18年社保,个人账户本金6.9万,算下来利息有5.1万,账户总额超过了12万。 延迟在岗期间,个人账户持续有新的缴费进入,原有的余额也在继续生息。 多工作一个月,账户里就多存一笔钱,这笔钱不会凭空消失。
再说住房公积金。 延迟退休期间,只要劳动关系还在延续,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就不会停。 单位缴存的部分和个人缴存的部分,全部进入职工个人账户。 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里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
这笔钱有多少,取决于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对不少职工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积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延迟在岗的时间越长,账户里攒下的钱就越多。 退休后一次性取出,这是实打实能拿到手的钱。
还有第三笔——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的规则类似,职工退休后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 延迟在岗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往这个账户里存钱,账户余额持续增长。 如果账户里还有没领完的钱,同样可以继承。
当然,职业年金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年金只有建立了这项制度的企业职工才有。 不是每个人都有,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判断。
这三笔钱加在一起,才是延迟退休期间个人账户里真正积累的东西。
那位网友说“账不是这样算的”,就是这个意思。 只看每月养老金多了几十块,确实容易觉得不划算。 但把个人账户、公积金、年金这些算进去,账本就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还有一点经常被忽略——延迟退休期间领的是在岗工资,不是养老金。 多数情况下,在岗工资高于同期养老金水平。 每多工作一个月,拿到手的收入可能比退休后多出不少。 有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的职工算过,在职时月实际收入约18000元,退休后月养老金约9000元,月收入差额接近9000元。 当然这不是每个人的情况,但工资高于养老金这个基本逻辑是成立的。
关于“晚退休等于少领两个月养老金”这个顾虑,确实存在。 晚退两个月,就晚两个月开始领钱。 但养老金是终身发放的,拉长周期来看,存在一个理论上的“收支交叉点”——若干年后,更高标准的养老金累计增额会追平前期少领的部分。 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化测算,每个人的缴费基数、参保类型、健康状况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另外,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本身带有弹性。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但不能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想延迟退休的,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提前1个月书面明确,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确定后不再延长。 单位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从这个角度看,职工在退休年龄这件事上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2026年7月1日起,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开始施行,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这意味着选择延迟退休的人在劳动权益方面有了更明确的保障。
回到开头那位网友的话。 评判延迟退休划不划算,不能只盯着每月养老金多了几十块。 个人账户积累、公积金、年金——这几笔钱才是容易被忽略的大头。 当然,金钱只是一方面。 身体能不能扛得住、家里有没有需要照顾的人、自己想不想早点休息,这些同样重要。 没有绝对划算或者绝对吃亏的说法,各人情况不同,看重的也不一样。
把这本账算全了,再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