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谈感悟、话担当——奎屯市各族干部群众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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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全市党政干部、各界代表、各族群众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立足岗位谈认识、明方向、定目标,切实将法治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

 开干齐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赛力克·居马力克


开干齐乡立足基层治理一线与便民服务主阵地,推动法律学习宣传全面嵌入民生服务各环节。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法条学习研讨,结合窗口业务办理、入户走访摸排、惠民政策落地等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各族群众、推进民族工作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平台前沿作用,在社保医保经办、惠民政策兑现、群众诉求处置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讲,用群众听得懂的通俗语言普及民族团结相关法律知识,做到业务办理与法治宣传一体推进、同步落实。

 北京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组宣(宣传)委员 杨楠


北京路街道依托社区“法润诊所”、普法小课堂,普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紧盯青少年和青年群体,利用红领巾课堂开展民族团结与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辖区青年参与普法宣讲、邻里帮扶志愿服务。通过百家宴、邻里联谊等特色文化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工作中坚持法理人情相结合,妥善化解邻里矛盾,均等做好便民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压紧压实网格管理责任,把法治宣传、文化浸润、民生服务有机结合,持续营造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的良好氛围。

 团结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肯巴提·木沙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以来,街道、社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法律落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网格阵地开展普法宣讲,通过专题讲座、入户宣传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优化便民服务供给,用心解决各族群众就业、就医、救助等民生诉求。常态化开展邻里节、民俗文化交流等活动,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健全基层矛盾调解机制,及时化解邻里纠纷。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一步引导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奎屯市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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