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价调整通知
○ 828万!徐州诞生一位大富翁!
○ “钩针男孩”,火了!
○ 山东一女子在服装店试衣间内排便,涉事店主:对方一声不吭就溜之大吉,被曝光后威胁要砸店
▌睢宁县税务局上线!
7月24日上午9点,睢宁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成将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您有纳税申报、退税办理以及税收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咨询、投诉,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或扫码留言。
▌安全守护
▲7月22日,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睢城街道,开展防溺水、人身安全及网络信息安全主题宣讲,重点警示青少年网游隐患,强调不泄露隐私、不轻信网络诈骗、不擅自与网友线下见面,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近日,金城街道三里井社区开展“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讲座,组织家长与孩子观看警示片,通过案例警示、互动问答和应急演练,强化“六不”原则认知,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筑牢暑期安全防线。
▲近日,魏集镇徐庄村组织志愿者开展暑期安全防溺水教育,通过案例讲解、错误施救演示,向学生普及野外水域危险及自救报警方法。同时在危险水域增设警示标识、加强常态化巡逻,筑牢暑期安全防线。
▲近日,岚山镇高集社区组织施工人员对塌陷路面进行回填,消除安全隐患,筑牢群众出行“安全线”,营造安心宜居环境。
▌环境整治
▲7月22日,凌城镇凌城社区对凌中闸及三八渠闸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除杂草、垃圾和漂浮物,畅通行洪通道。
▌油价调整通知
7月22日,距离今年国内第15轮成品油调价窗口(7月31日24时)还剩9天。受国际原油连续走强带动,国内油价上调预期持续升温。
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当前汽油预计上调530元/吨、柴油上调510元/吨,折算零售端,92号汽油每升上涨0.42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45元,0号柴油每升上涨0.44元,本轮调价大幅上调概率较大。
一旦7月31日上调如期落地,全国多地95号汽油将全面重回8元时代。
受美伊冲突的影响,7月21日国际油价拉升。截至发稿,布伦特原油突破91.49美元/桶。
▌828万!徐州诞生一位大富翁!
828万!
徐州诞生一位大富翁!
7月22日
超级大乐透第26082期开奖
前区开出号码
16、26、27、28、34
后区开出号码
02、06
徐州、镇江分获1注
小编提醒大家
理性购彩
毕竟一夜暴富是少数
勤劳致富才是王道!
▌江苏省委组织部最新公示
7月22日,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最新公示,确定杨赟等128人为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具体如下:
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2026年3月18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杨赟等128名同志为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3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部门或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反映。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联系电话请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电话表》(附件2);
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25-83338112 83236075
附件:
1.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2.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2日
▌“钩针男孩”,火了!
近日
安徽合肥逍遥津公园附近
12岁“钩针男孩”高贤承熙
火了!
精致的手作玩偶
三四个小时,他就能钩出一个
一件件柔软可爱的毛线物件
受到不少市民的喜爱
❤️❤️❤️
如今正值暑假
小伙子时间充裕
据他自述
“上学期间
星期五就把作业写完了
星期六星期天
出摊练手”
当被问及赚钱打算干什么时
少年腼腆说道
“几千块吧
钱存着
等有时间给我妈买点东西”
高贤承熙的妈妈赵得双表示,体验摆摊是为了让孩子减少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还能锻炼社交和表达能力。从一开始跟着妈妈观察学习,到独立完成一件钩针作品,细细密密的一针一线间,藏着男孩的蜕变与成长。
客人讨价还价时,男孩很少松口让步。在他眼里,每一件手作都是自己用心完成的满意之作,讲究合眼缘再带走,不必勉强议价,这便是小小年纪琢磨出的“生意经”。
视频一经发出
评论区全是“夸夸团”
网友都想来支持一下
“高低买两个”
▌山东一女子在服装店试衣间内排便,涉事店主:对方一声不吭就溜之大吉,被曝光后威胁要砸店
近日,山东菏泽一名服装店店主发布店内监控视频引发热议。
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女子进店后一直捂着腹部,假装挑选裤子后直接钻进试衣间,十几分钟后整理好衣物快步走出。店主回到店内才发现该女子在试衣间内排便,并把污物弄在沙发上。
店主表示,当时自己默默清理完污物后越想越生气,哪怕对方当时打个招呼、事后简单清理一下,自己都不会计较,可对方一声不吭就想溜之大吉,曝光后还收到了对方的威胁说要砸店。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后,
继承人能否继续主张残疾赔偿金
【案情】
2024年12月,张某驾车行驶时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诉讼中,王某申请对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鉴定,经鉴定,王某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定残后,王某于2026年2月因故去世,其合法继承人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继续主张权利。
【评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评残后,因其他原因去世,其合法继承人是否有权继续主张权利?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笔者认为,合法继承人有权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数额在定残之日已固定,不因受害人存活年限而发生变化。
第一,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因受害人死亡而消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采取的是定型化财产赔偿方式,数额从定残之日起按固定年限计算。因此,残疾赔偿金数额从定残之日就已确定,不因受害人死亡而消灭,也不因劳动能力的变化或实际存活年限低于赔偿年限而减少。
第二,受害人的合法继承人对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残疾,侵权人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这并未加重侵权人的负担。相反,若因受害人定残后死亡而减少或免除对方的赔偿责任,将出现侵权人因他人死亡而免赔或少赔的情形,显然违背公平原则。受害人在定残后死亡,其主张残疾赔偿金的权利不会因此而消亡,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续主张残疾赔偿金。
第三,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本案中,王某因交通事故构成十级伤残,在伤残鉴定结论作出之日,王某的残疾赔偿金即已固定明确,侵权人应予以赔偿。鉴于王某定残时已满85周岁,故其赔偿年限依法核定为5年。
通讯员 | 李晨阳 陈利 苗萌 陈士洲 仝兵 赵梦雅 朱姗姗
编 辑 | 话梅
一 审丨李璇
二 审丨任银涛
三 审丨仝勋
监 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