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上海的翁女士突然得知:自己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多年的断缴记录。
按照当地相关政策,参保人必须在60周岁当月前缴满最低缴费年限,方可正常申领养老待遇。年满60周岁后,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只能逐年顺延缴费、延期领取养老金。这意味着,若错过补缴窗口期,翁女士要延期11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幸运的是,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多方奔走和协助下,翁女士赶在政策窗口期关闭前的最后时刻,成功完成了补缴手续。
翁女士的这次经历给所有即将步入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敲响了警钟:社保断缴绝不是小事,千万别等到要领钱了才去查账。
新闻登上热搜后,很多网友表示要“自查”社保缴纳情况。
北京时间记者梳理了北京市关于缴纳养老保险与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发现与上海有一定差异。以下内容,均来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都之窗等权威来源,可以作为北京市民“自查”相关问题的参考。
领取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如何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分为两种情况。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适用《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京政发〔2008〕49号)的规定,领取条件包括: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本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含本办法施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的;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此外,还有三种特殊情况:(一)本市户籍人员在2009年1月1日超过45周岁,外埠户籍进京人员2013年1月1日超过45周岁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多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二)本市户籍人员在2009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外埠户籍进京人员2013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三)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人员,不符合本条(一)、(二)缴费规定的,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后延期并逐年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待遇条件。
2026年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其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可以按年度享受缴费补贴。
本市户籍人员可在这一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于2026年4月1日至12月10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补缴政策是什么?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则,基本是“先延后补”。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按年缴纳保险费,最长延长缴费时间5年,在延长缴费期内达到规定的,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延长缴费时间5年仍不符合规定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但需注意,对于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京政发〔2008〕49号)施行后(2009年1月1日),外埠迁入北京市户籍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该图片疑似使用了AI生成技术,请谨慎甄别
(图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觉中国,含AI生成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