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公众陷入一种认知误区:只有肢体冲突才算家暴,网上“自爆家丑”,也不过是内部纠纷。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推翻了这一认知。
法院认定,父亲不顾就读小学儿子的感受,屡次将夫妻感情不和、子女探望纠纷等家庭矛盾公之于班级群、家长群和小区业主群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并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面对儿子的“指控”,父亲自认理直气壮:发帖是维权,是不满探望权受阻,并非针对孩子。这套说辞看似合乎情理,却在法理上站不住脚。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家庭暴力包含身体侵害与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区分普通家庭争执与精神家暴,核心标准在于行为是否具备单向压制、反复实施、制造恐惧、贬损人格的特征。而父亲选择的“阵地”极具杀伤力。班级群、家长群、小区业主群,涉及儿子的校园社交、邻里社交圈层。网络传播具有瞬时性、扩散性,成年人的家庭纷争被公开晾晒,让孩子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在邻居中也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从监护权上审视,父母有权就探望权、抚养分歧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但维权渠道应当是调解、诉讼等法定途径,绝不允许以牺牲子女心理健康、侵犯孩子隐私权为代价施压。
此案对当下愈发普遍的线上家庭冲突敲响警钟。越来越多离异、分居夫妻将家事网络化、舆论化,却低估网络精神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创伤。而在过去,这类软暴力,常常被归为两口子吵架,难以获得有效干预。
事实上,社交群不是私人情绪的宣泄场,家庭矛盾不能无限扩散至公共网络。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止抵御拳脚,同样守护看不见的精神边界。
成年人的爱恨纠葛,请留在成年人的解决渠道之中。别让破碎婚姻里的怨气,变成刺向孩子的利刃。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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