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防汛(含地质灾害)
应急响应的通知
桂防指〔2026〕28号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18—21日影响我区的降雨系统已经减弱,此次强降雨过程结束,广西区气象台已于7月21日17时解除暴雨四级预警。古宜河、浪溪河、融江、柳江、西江等江河已出现或将出现超警洪水,自治区水文中心于7月22日10时继续发布洪水蓝色预警,有关超警江河的上下游、左右岸发生各类灾害的风险较高。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综合会商研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2日18时调整自治区防汛(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为:维持针对柳州、桂林、梧州市的自治区防汛(含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终止针对南宁、北海、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市的自治区防汛(含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请有关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持续压紧压实防汛救灾责任,重点关注江河涨水可能倒灌造成局部内涝积涝,以及可能引发的其他各类灾害,高度警惕退水风险和地质灾害的滞后性,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综合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警“叫应”、转移避险“五个关键环节”和“四个一律”要求,持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以及防汛工作信息,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2026年7月22日
汛期暴雨局地性、突发性强
雨量大、危害重
提前预防、科学应对
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守护自身与家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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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中国军视网
审核/王中 编辑/覃琪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