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源:本次冻结的是股东所持股权,不影响北京汇源正常经营

问AI · 汇源集团撤诉后缘何再次提起诉讼?

7月22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日,汇源集团就有关重整投资合同争议发布声明,并将相关合同诉讼、股权保全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或“我司”)的经营管理及商标维权事项相联系。为避免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受到误导,北京汇源现就有关事实郑重声明如下:

一、前案已经撤诉,新案尚未作出实体裁判

汇源集团相关主体曾就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将北京汇源列为第三人。2026年7月6日,汇源集团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随后依法裁定准许其撤诉。该案已经以撤诉方式终结,人民法院并未对所谓“严重违约”“根本违约”等主张作出任何实体认定。

此后,汇源集团相关主体另行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尚未就相关事实及法律责任作出实体裁判。

诉讼保全是案件审理期间采取的程序性措施,其作用在于保障将来可能作出的裁判得到执行。采取保全措施,不等于人民法院已经认定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成立,更不代表申请人已经取得实体胜诉。

汇源集团在声明中,围绕保全结果给出的相关结论均为其主观解读,且其刻意隐瞒并未充分说明前案已经撤诉、新案尚未实体审结这一关键事实,容易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单方主张已经得到司法确认。对此,北京汇源有必要予以澄清。

二、本次冻结的是股东所持股权,不影响北京汇源正常经营

本次被冻结的是股东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并非北京汇源名下的商标权、经营资质或者其他公司财产。股权保全针对的是股东持有的股权,其本身不会改变北京汇源的独立法人地位,也不会导致北京汇源的经营管理权、商标权利或者其他公司权益发生转移。

汇源集团提及的诉讼争议与北京汇源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和知识产权权利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任何主体均无权以尚未审结的合同争议或者诉讼保全措施为由,干预北京汇源正常经营,代替北京汇源行使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或者知识产权相关权利。

此外,北京汇源的破产重整程序已依法终结,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重整程序及结果均不可逆,不存在被推翻或倒退的可能,当前各方之间的所谓合同争议不影响重整既定效力及北京汇源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北京汇源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品牌维权工作均在正常推进。

三、合同争议不能成为未经授权使用“汇源”品牌的依据

重整投资合同争议,与商标权属、品牌授权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宣传推广和销售行为,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北京汇源对其依法享有或者有权使用的“汇源”商标及相关品牌权益,具有清晰、明确的权利基础。任何主体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相关商标组织生产、委托加工、宣传推广或者销售商品。

尚未审结的合同诉讼,不会当然产生商标授权效力;针对股东所持股权采取的保全措施,更不会赋予任何主体使用北京汇源商标、品牌和经营资源的权利。汇源集团等任何主体均不得借诉讼纠纷之名,为未经授权组织生产、委托加工、销售相关商品的行为进行包装和辩解,更不得以程序性保全措施制造已经取得实体胜诉、已经获得品牌授权或者已经取得经营管理权的错误印象。

北京汇源反对以程序性保全包装实体胜诉,更反对以合同争议为未经授权使用“汇源”品牌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四、北京汇源商标维权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

针对有关主体未经授权使用“汇源”商标、组织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等行为,北京汇源已依法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政企协同等多种方式开展维权,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汇源品牌保护行动已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安徽、黑龙江、江苏、内蒙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全国多省市推进,与属地市场管理局等行政机关搭建常态化政企联动保护机制,协同推进商标保护和市场治理工作。针对汇源集团旗下相关工厂在未获授权情况下侵权生产、销售“汇源” 产品的链条,行政机关共查处侵权商户150余家,形成生效行政处罚文书13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31份)。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明确认定,汇源集团旗下工厂未经授权生产的“汇源”商品为商标侵权产品。

同时,北京汇源依法针对汇源集团及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鲁中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哈尔滨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新疆汇源惠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汇源新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城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九江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永春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生产工厂提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亦在依法推进。北京汇源将根据行政机关调查处理情况及人民法院审理进展,持续严肃追究有关生产商、委托方、销售商及其他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因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前述汇源集团相关主体及部分工厂名下银行账户已被依法冻结。敬请各合作伙伴审慎与上述主体开展资金往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北京汇源同时提醒消费者及合作伙伴,在采购、销售或者推广“汇源”品牌相关产品前,应当认真核验产品来源、生产主体及品牌授权文件,避免因采购、销售未经合法授权的产品而遭受损失或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北京汇源将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

北京汇源始终尊重司法程序,并将在相关案件中依法提交证据、陈述事实,维护公司、消费者、合作伙伴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北京汇源强烈谴责企图通过恶意诉讼混淆视听、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敦促有关主体尊重客观事实和司法程序,停止发布容易引起公众误解的片面信息,停止将尚未审结的合同争议与商标权利、品牌授权及企业经营管理事项混为一谈,停止以合同纠纷干扰北京汇源正常经营和依法维权。

对于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已经获得实体胜诉的虚假印象,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行政执法、司法审理及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北京汇源将依法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汇源将继续依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诉讼工作,维护“汇源”品牌的市场声誉,保障消费者、合作伙伴及公司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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