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河源无人机临时禁飞通告!

问AI · 未能及时报备的无人机闯入禁飞区将如何处理?

【乐游河源·东江竞渡】


关于2026河源市龙舟邀请赛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保障我市2026年龙舟邀请赛期间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管控区域内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对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14种,其中无人机是重点管控对象)。


二、管制时间:

2026年7月24日25日19时00分至21时30分

2026年7月26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


三、管制区域:

龙川县东江一桥至东江二桥河道5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飞行空域管控。


四、管制措施:

管制期间,除向公安报备的官方媒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入管控区进行飞行和航拍等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须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龙川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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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川县公安局

编辑:曾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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